“姐姐要和你去海城?”
鹿北溟做好神像的收尾工作后,走到庭院栅栏门前,刚好听到赤烟的话,脸色白了白,声音有些颤,
“姐姐要跟你走?做这些不是为了继续战斗吗?”
赤烟却是没理他,继续摆弄桌面上的瓶瓶罐罐了,扫了眼芦荟膏,朝着烈焰焰补充道,
“对了,这些东西治疗火毒不错,海豚族总是晒伤,应该对晒伤应该也有效。用玻璃罐装适合我们卖,你安排花点晶壳让贝族为我们在千岛沙滩上收集芦荟,雾影巨魷族负责搅拌,便宜的卖给他们。”
烈焰焰都没想明白,有些犹豫,
“贝族干活虽然便宜,但千岛沙漠是豚族的领地,制作的方法这么简单,用的芦荟又在他们的岛屿,很容易被豚族学会。
海豚一族很聪明,偷了很多我们陆地兽人的智慧。”
赤烟嘴角一抹浅笑轻盈,坏坏的摊开手,
“你以为沈瑶为什么用玻璃装毒液和药膏,因为制作量大可储存。
你打磨一个罐子需要多久?能存多久?
我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他们想学,学就是了。
只是更珍贵的烫伤药又不是没有,但得用贝壳、石罐保存,大贝壳容易漏,小的贝壳不够涂,怎么大量的卖?
只要玻璃罐他们造不出来,为了一起赚晶壳,用不了多久,他们会拿出海滩领地和我们合作,最终老实给我们提供植物、学着怎么种芦荟。”
烈焰焰学到了,大族长这是拿豚族需求做打开买卖的引子!
豚族学会做出来但没有合适的罐头,卖不到别的海域,植物很容易坏的,用不了多久,自然会老老实实提供植物,以求继续购买便宜耐保存的烫伤膏而且族长的主线不在芦荟膏,而是尽快让“玻璃”这个特殊的物件席卷海城,赚多多晶钱!
这要是沈瑶听到了多少要高呼一声“资本营销”!
资本组合拳思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