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进屋坐,外面晒。”初夏热情地招呼着,眼睛在李建国身上转了一圈,忍不住夸道,“建国兄弟现在看着真精神,跟城里干部一样。”
“那你还真猜对了,建国现在可是大干部了。”李向南拍了拍建国的肩膀,笑着对初夏道。
“纺织厂的后勤科长呢,管着几千人的吃饭穿衣,比我这临时的强多了。”
“还是咱建国兄弟有本事。”
初夏嘴里夸着李建国,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向南的身体。
上下打量了他一遍,见他身上都是泥,嗔怪道:“看你这一身,快去洗洗,我给你烧了热水,就在灶上温着呢。”
说着,就想去帮他解工作服的扣子。
这一切,李建国都看在眼里。
他看着初夏对李向南那种自然而然的关心,看着院子里温馨的景象,看着小洋楼里透出的烟火气,这一刻,他突然感觉到,似乎这样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
简单,踏实,有人疼,有人盼。
可是现在他已经没有机会了。
他在城里,住着厂里分的宿舍,每天面对的是报表和算计,回到家,只有冷冰冰的墙壁。
李向南在院子洗了把脸,把身上的泥土弄干净,这才带着建国上了二楼。
二楼的客厅很宽敞,摆着一套沙发,是绛红色的灯芯绒,虽然不是新的,但很干净。
墙上挂着赵教授写的字:“饮水思源”,笔力遒劲。
李向南给李建国倒了杯水,玻璃杯里的水冒着热气,是刚烧开的。
“坐,随便坐,跟在自己家一样。”
李建国坐在沙发上,小心翼翼地,只沾了个边,生怕把沙发弄脏了。
他环顾着客厅,眼里的羡慕藏不住。
“向南哥,你这日子,过得真不错。”
“瞎过呗。”李向南笑了笑,“比在瓜棚里强点,主要是初夏打理得好。”
正说着,院子里有人大喊。
“建国呢?不是说建国来了吗?人呢?”
声音洪亮,带着股风风火火的劲儿,不用看就知道是罗秋生。
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手里还攥着个记工分的本子,大概是从工地上直接跑过来的。
李建国连忙站起来,脸上堆起笑:“秋生,好久不见。”
罗秋生看到李建国,眼睛一亮,冲上来就给了他一个熊抱,比李向南刚才的拥抱实在多了,差点把李建国怀里的网兜挤掉。
“你个小子,可算回来了!”罗秋生拍着他的后背,力道不小,“在城里快活了,把我们哥俩忘了是吧?”
李建国被他拍得龇牙咧嘴,却又不好说什么,只能笑着:“哪能啊,天天惦记着你们呢。”
“惦记着就好!”罗秋生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拿起李向南的水杯就喝了一大口,“中午必须喝两杯,不醉不归!”
李向南看着这两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心里暖暖的。
不管日子怎么变,不管大家走了多远,这份情分还在,就好。
初夏在楼下喊:“饭好了,下来吃饭啦!”
三个人笑着下了楼。
餐桌上摆着好几个菜:熏野鸡肉,炒鸡蛋,凉拌野菜,还有一碗红薯粥。
都是家常菜,却香气扑鼻。
倾夏端着最后一盘菜上来,是炒青菜,绿油油的,看着就有胃口。
“建国哥,秋生哥,快吃。”她脆生生地说,眼睛弯成了月牙。
李建国看着桌上的菜,看着忙碌的初夏和倾夏,看着身边说说笑笑的李向南和罗秋生,突然觉得,手里的“大前门”和“高粱白”,好像也没那么金贵了。
或许,他在城里追求的那些东西,并不是真正的快乐。
可是,路已经选了,还能回头吗?
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野鸡肉,放进嘴里。
肉质紧实,带着松针的清香,比城里馆子里的红烧肉,似乎还要好吃。
院子里的阳光正好,透过窗户,洒在每个人的脸上,暖洋洋的。
傻柱的歌声远远传来,还是那句“破鞋,红烧肉”,却好像没那么刺耳了。
李向南举起碗:“来,为了建国回来,干杯!”
“干杯!”罗秋生和李建国也举起碗,三个碗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像是在为过去的时光干杯,也像是在为未来的日子祝福。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