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那天,陆星宁坐在旁听席上。
她本来没打算来。
伤情鉴定做完之后,该做的她都做了,剩下的事情应该交给司法程序。
但那个女孩给她打了电话。
声音还是抖的,断断续续地说:“陆医生,你能来吗?我一个人……我害怕。”
陆星宁请了半天假,赶到了法院。
旁听席的人不多。
女孩的家属只来了一个母亲,瘦小的中年女人坐在前排,穿着洗的发白的衣服。
被告席那边阵仗大得多。
加害人周家那边请了三个律师,领头那个西装笔挺,正低头翻材料。
陆星宁扫了一眼,顿时愣住了。
因为坐在被告辩护律师席正中间的人,她认识。
是陆云川。
他穿着一身剪裁精良的深蓝色西装,袖口的袖扣在灯光下闪了一下。
手边的材料摞得整整齐齐,钢笔搁在笔记本旁边,姿态从容。
他在翻一页文件,翻到一半,抬起头。
两个人的视线隔着半个法庭撞在了一起。
陆云川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他甚至冲她微微点了一下头,客气而疏离,就跟在路上碰见了一个不太熟的邻居。
陆星宁把视线收回来,手指在膝盖上攥了一下。
她知道陆云川是律师,也知道他接的案子不挑,但她没想到,他会接这种案子。
开庭之后,公诉人先陈述了案情。
事实很清楚。
受害者在酒吧被被告灌酒后带至酒店房间,监控录像拍到被告半拖半拽地把神志不清的受害人带进电梯,酒店走廊的摄像头记录了完整的进房过程。
陆星宁做的伤情鉴定报告也作为关键证据呈堂。
体表挫伤、抓痕、内部损伤,每一项都记录得清清楚楚。
公诉人念完最后一条证据,旁听席上女孩的母亲擦了一把眼泪。
审判长示意被告辩护人发。
陆云川站起来。
他扣上西装扣子,走到证据展示区,拿起伤情鉴定报告翻了两页。
“审判长,关于这份伤情鉴定,辩护方有几点疑问。”
他声音不大,语速不快不慢,每个字吐得清清楚楚。
“第一,鉴定报告上记录的检查时间是事发后第二天上午十点十七分,距离案发已超过十四个小时。在这十四个小时内,受害人是否有过其他身体接触,无法排除。”
女孩请的公益律师马上反驳:“受害人报案后一直在派出所配合调查,期间没有离开过......”
“没有离开过派出所,不代表没有身体接触。”陆云川打断他,翻出一张纸,“这是派出所当晚的值班记录。受害人在等待笔录期间,曾在休息区独处超过四十分钟。这四十分钟内没有任何监控覆盖。”
法庭里安静了一瞬。
陆星宁手指攥紧了。
那四十分钟,她太清楚了。
那个女孩当时情绪崩溃,被安排到休息室平复心情。
派出所的人出于保护隐私,关掉了休息室的摄像头。
这本来是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