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马姓人家搬走了。
1984年到1991年,住户换来换去,没有异常。
1992年,柳叶巷十七号只剩一户,是个外地租户,姓孙,夫妻俩带个三岁女儿。备注栏里写着临时户口,原籍不详。
1992年年底,三个人一起迁出。
陈默合上底册。
五个孩子。
还有两个呢?
他问孙警官:“1958年到1969年的底册在吗?”
孙警官摇摇头:“那几年乱,档案不全。有一部分在分局仓库,你要去那儿查。”
陈默记下地址,道了谢,出门打车去中山分局。
分局仓库在后院一间平房里,铁门推开,霉味扑面而来。负责的老刘给他搬了张凳子,指了指角落里几个落满灰的纸箱。
“五几年的都在里面,你自己翻。”
陈默蹲下来,打开第一个纸箱。
1958年的档案,纸张发黄变脆,边缘有些被虫蛀了。他小心地一页页翻过去。
柳叶巷十七号,1958年登记在册的有三户,航运公司职工王明义一家三口,码头工人赵德柱一家五口,一个叫刘寡妇的独居老人。
王明义,备注栏里写着“因公殉职”。
旁边另有一行小字:妻改嫁,子随母迁出。
继续翻。
1959年,王明义妻子迁出,赵德柱家添了新生儿,刘寡妇还在。
1965年,赵德柱家少了一口,六岁女儿。备注栏里写着病故。
陈默的手停了一下。
陈默的手停了一下。
病故。
不是迁出。
这是第一个写着病故的孩子。
他记下:1965年,赵小妹,六岁,赵德柱之女。
继续翻。
1966年到1969年,档案很乱。有些页面是空白的,有些被水泡过字迹模糊。他翻了好几遍,没找到柳叶巷十七号有孩子迁出或病故的记录。
陈默合上档案,靠在墙上。
七个孩子,他找到了五个:
还差两个。
他看着笔记本上那几行字,脑子里反复回放一个词:
迁出。
五个孩子,四个是迁出,一个是病故。
病故的那个,1965年,死在医院还是死在家里?档案上没有说。
迁出的那些,迁去哪儿了?
谁给他们办的迁出?
他想起李成阳说的那句话:“我怕找到。”
怕找到什么?
怕找到的,不是尸体。
是那个帮他把儿子迁出的人。
走出分局仓库时,天已经黑了。
陈默站在路边,给老钱打电话。
“找到了五个。1958年一个,1965年一个,1972年一个,1982年一个,1992年一个。”
“死因呢?”
“档案上没有死因。四个是迁出,一个是病故。”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迁出。”老钱重复了一遍,“谁给他们办的迁出?”
“不知道。”
“办迁出需要户口本、需要本人或家属签字。如果是孩子失踪,家属怎么可能去办迁出?”
陈默也想过这个问题。
除非
“除非办迁出的,不是家属。”
电话那头,老钱轻轻吸了口气。
“明天我去查李成阳,问问他当年是谁帮他办的迁出。”
“他未必肯说。”
“那就再找别人。李成阳,还有那个姓马的房东。”
挂了电话,陈默站在路边等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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