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门变天那夜过后,苏九娘用了整整三个月来收拾残局。
她没有杀秦无药。
秦无药被废了一身功力,二十年的修为在一掌之下化为乌有,整个人像被抽去了脊梁骨,瘫在柱子底下连站都站不稳。苏九娘让人把他抬出了祖庙,扔在了城南一间破庙里,留了三个月的干粮和水,外加一句话――“你自己选,是活着赎罪,还是死了了结。”三个月后,有人看见秦无药从破庙里爬出来,拄着一根棍子,佝偻着背,像老了二十岁,一步一步地往北走了。
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人去追。
一个被废了功力的人,在江湖上就跟死人没什么两样,追他做什么呢。
黑莲卫被苏九娘整编收编,两百多号人重新打散分配到洪门各堂口,黄昌被撤了副手的位置,发配去看码头仓库,这辈子别想再进正殿半步。徐平和老赵那些叛徒,苏九娘没有杀,但也没有留,全部逐出了洪门,并且在江湖上放了话――谁收留这些人,就是跟苏九娘作对。这话放出去之后,再没有人敢收留他们,这些人最终散落在各处工地和码头上,干着最苦最累的活,过着最穷最惨的日子。
亭爷的膝盖碎了,接不回来。
苏九娘请了城里最好的骨科大夫,用了最贵的药材,但膝盖骨已经碎成了渣,能保住腿不截肢已经是万幸。亭爷从此只能坐轮椅,再也不能站起来。但他没有怨,也没有恨,只是在苏九娘处理完所有事情之后,推着轮椅到她面前,说了一句话――“九娘,洪门交给你,我放心。”苏九娘没有接这句话,只是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里有尊敬,也有怜悯,但更多的是一种说不上来的复杂情绪。毕竟,亭爷是洪门三老之一,是看着她长大的人,也是当年知情却未阻拦李长风之死的人。这笔账,苏九娘心里记着,但她选择不算了。因为算不清楚,也没必要算了。
方世均的手指接回去了两根,但另外两根再也找不回来。
他的刀法废了一半,再也拿不稳刀。苏九娘让他继续管他的堂口,方世均跪在地上谢了恩,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以后洪门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方世均绝无二心。卫长河的伤养了两个月,勉强能下地走路,但右臂算是废了,再也举不起刀。苏九娘给他留了堂主的位置,但让他把手上的事交给副手打理,自己安心养伤。卫长河没有拒绝,只是点了点头,从那以后,每天在堂口里喝茶看报,再不过问江湖上的事。
亭爷要退隐江湖。
九娘看了他一眼,说了一句“聪明人活得长”,就放他回去了。叶桂亭回去之后大病了一场,躺了半个月才能下床,从此之后逢人就说苏九娘是天底下最可怕的女人,没有之一。
而龙头的位置,苏九娘没有自己坐。
她扶了季然上去。
季然,亭爷的养子。
一个在洪门里不显山不露水的年轻人,平日里话不多,但做事极稳,亭爷教导了二十年,苏九娘又亲自带了三个月。苏九娘在祖庙重开的那天,当着洪门所有人的面,把龙头的大印交到了季然手里。季然跪下接印,磕了三个头,站起来的时候,眼里有泪,但没有让它掉下来。苏九娘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好好干,别让你爹失望。”这个“你爹”,说的是亭爷。亭爷坐在轮椅上,老泪纵横,但嘴唇紧紧抿着,一个字都没说。他知道,苏九娘这是在告诉他,洪门的天没有塌,只是换了一个人来顶。
季然做了龙头之后,洪门确实变了。
季然没有大刀阔斧地改革,也没有搞什么新规矩新章程,他只是把以前那些歪了的东西慢慢掰正。该做的生意还是做,该走的货还是走,但那些见不得光的、脏的、黑的东西,一件一件地清理掉了。洪门的堂口不再是打打杀杀的代名词,慢慢地变成了正经的商会组织。码头上的工人们有了保障,堂口里的小弟们有了规矩,连带着整个金河的治安都好了不少。
季然做了三年龙头,洪门在金河的地位稳如磐石。
而霍天行,在那场变故之后,又活了两年。
两年里,他大部分时间都躺在病床上。
苏九娘没有杀他,也没有动他。她让人把霍天行抬回了霍家的老宅,请了最好的大夫,用了最好的药。但霍天行的身体已经彻底垮了,那天的伤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真正让他走向末路的,是多年的积劳成疾和暗伤旧患。他的肺不好,肝不好,心脏也不好,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器官是健康的。大夫说,能撑过一年已经是奇迹了。
霍天行撑了两年。
在第二年的深秋,一个下着小雨的黄昏,霍天行走了。
走的时候很安静。
护工去送药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没有了呼吸。脸上的表情很平和,甚至带着一丝笑意,像是做了一个好梦,梦醒了就走了。
许晴雪在他走的那天,哭了一整夜。
我陪在她身边,什么都没说。有些时候,语是多余的。一个人失去父亲的时候,不需要别人来说什么话,只需要有人陪着就行。我陪了她一夜,她就靠在我肩膀上哭了一夜,哭到后来没有眼泪了,就干干地抽泣,再后来连抽泣都停了,只是安安静静地靠着我。
霍天行的葬礼,是洪门办的。
宏大。
金河所有的堂口都出了人,三百多号黑衣白花,从霍家老宅一直排到了码头。棺材是最好的金丝楠木,重得要八个壮汉才抬得动。纸扎的楼台亭阁、车马轿子,堆满了半条街。道士请了三批,念了三天三夜的经。素席摆了两百桌,从正午吃到深夜,来吊唁的人络绎不绝,有的是真心来送霍天行一程的,有的则是冲着洪门的面子来的,不管真心假意,至少在那天,所有人都给了霍天行一个体面的送别。
季然以龙头的身份,亲自扶了灵。
许晴雪披麻戴孝,走在灵柩前面。我跟在她身后,扶着她的胳膊,怕她走不稳。她的眼睛红肿得像两个桃子,但没再哭。该哭的已经哭完了,剩下的只有送父亲最后一程的体面。
霍天行葬在了金河北边的山坡上,面朝大江。坟前立了一块碑,上面刻着“洪门第七代龙头霍公天行之墓”,落款是“洪门众弟子敬立”。
后世对霍天行的评价,褒贬不一。
有人说他是洪门最厉害的龙头,在他手里洪门的势力达到了鼎盛,码头、商会、堂口,样样都打理得井井有条,金河的江湖在他治下安安稳稳地过了二十年。有人说他是洪门最狠的龙头,为了坐稳位置不择手段,逼死了李长风,灭了火门三百口,手上沾的血洗都洗不干净。还有人说他是洪门最可悲的龙头,算计了一辈子,最后被自己的义子打了,被一个外来的女人废了,落得个躺在床上等死的下场,什么雄心壮志什么江山基业,到头来不过是一g黄土。
这些评价,霍天行听不到了。
许晴雪也不关心了。
她只记着一件事――父亲走的时候,脸上带着笑。那就够了。不管他做过什么,不管别人怎么说,他走的时候是安心的,那就够了。
葬礼过后,我跟许晴雪在金河又待了半个月。
半个月里,处理了一些收尾的事。洪门的善后工作有季然在打理,不需要我操心。许晴雪把霍家老宅的东西收拾了一遍,该留的留,该送的送,该丢的丢。她没有留太多东西,只带走了母亲留下的一对玉镯子和一叠旧照片,其余的都留给了霍家的老仆人看守。
我把自己在金河的那间出租房也退了。东西更少,一个背包就装完了,里面除了几件换洗衣服,就是那把断潮备刀。刀我留了,不是因为要用,而是因为那是父亲留下的唯一的东西。背着不沉,但也放不下。
走的那天,季然来送了。
他站在码头上,穿了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站在那里稳稳当当的,像个年轻人不该有的老成。他递给我一个信封,说是苏九娘留的。我接过来,没有当面拆。季然说师父你保重,有什么事一个电话就能找到我。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好好干,别让亭爷失望。
他点了点头,眼眶红了一下,但忍住了。
码头上风很大。
许晴雪站在我旁边,背着一个不大的包,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她没有回头看金河的城区,也没有回头看码头上送行的人。她只是看着前方,看着江面上来来往往的货船,看着对岸影影绰绰的山影。
“去哪?”她问。
“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我说。
“什么地方安静?”
“不知道。走到哪算哪。”
“那走吧。”
我们坐上了去南方的长途大巴。大巴在盘山公路上晃了六个小时,我把肩膀借给许晴雪靠了一路。她睡着的时候,嘴角微微翘着,像是在做一个好梦。窗外是连绵不断的山和树,偶尔路过一个小镇,能看到炊烟从屋顶上升起来,消散在灰蓝色的天空里。
我们最终在一个叫青溪的小镇上落了脚。
青溪不大,一条主街从东到西走完也就十分钟。镇子周围是丘陵和稻田,空气里常年带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镇上有一个老茶馆,一个杂货铺,一个修车店,一个卫生所,一个小学,一个派出所,外加三百家住户和一千来口人。
许晴雪说,这里好,安静。
我说,那就这里吧。
我们在镇上租了一间带院子的平房,月租五百,院子不大但能种点东西。许晴雪在院子里种了月季和茉莉,我则在院子角落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子,用来放刀和练刀用。虽然说了不再过问江湖的事,但刀还是要练的。这不是为了打架,是习惯。就像有些人每天早上要跑步,有些人每天晚上要喝茶,我每天要练一个小时的刀。不练浑身不自在。
在青溪的日子,平淡得像白开水。
早上起床,练刀一小时,然后吃早饭。许晴雪做饭的手艺越来越好,从一开始的糊锅烧焦到后来的色香味俱全,进步速度堪比她当初学刀法。吃完早饭,她会去镇上的老茶馆坐坐,跟那些老太太们聊聊天打打牌。我则在家里看看书,或者去镇子周围的山上走走。中午回来吃饭,下午睡个午觉,傍晚去田埂上散步,晚上看完电视就睡觉。
没有打打杀杀。没有算计阴谋。没有刀光剑影。
日子过得很慢,但很踏实。
有时候半夜醒来,听到窗外的虫鸣和远处的蛙叫,会觉得恍如隔世。好像之前那些事――码头上扛活、兰香茶社摆摊、墓地里的机关、洪门正殿的鲜血――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但有些东西是忘不掉的。
比如练刀的时候,会想起师父。想起她站在码头上,叼着旱烟,用树枝在地上画刀谱的样子。想起她说“阿宝,你怎么几年不见还是这么没出息”时候的语气。想起她摸我脑袋说“这些年辛苦了”时候的眼神。
苏九娘在洪门的事处理完之后,也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季然说师父走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话,只是在一个清晨,天还没亮就离开了。她的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连一张纸条都没留。就好像她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但我知道她还在。
因为每隔几个月,我会收到一个包裹。没有寄件地址,没有落款,里面装着一些东西――有时候是一包好茶叶,有时候是一瓶药酒,有时候是一件新衣服。包裹里永远会夹一张麻将牌。白板。
每次收到包裹,我都会把那张白板放在窗台上。现在窗台上已经攒了五六张了,排成一排,被太阳晒得有些发黄。
许晴雪看到那些白板,会笑一下,说:“你师父还是那么别扭。想你就直说嘛,非要寄张牌。”
我也笑。但笑完之后,鼻子会有点酸。
在青溪住了一年之后,我和许晴雪办了婚礼。
婚礼是在金河办的,因为许晴雪说她的朋友都在金河,总不能让人家跑到一个偏远小镇上去参加婚礼吧。我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就同意了。
婚礼定在金河最好的酒楼,明珠楼。明珠楼的老板跟许晴雪是旧相识,听说是她结婚,直接把三楼整个大厅都包了出去,还打了个五折。许晴雪说不用打折,老板说不行必须打折,否则就不给办。最后许晴雪拗不过他,就同意了。
婚礼那天,来的人很多。
多到明珠楼三楼的大厅差点坐不下。
第一个到的是阿虎。
阿虎开着他那辆面包车,从隔壁市赶过来的,车上装了整整一后备箱的烟花鞭炮。他说婚礼不放鞭炮那还叫婚礼吗,必须放,往死里放。我说这是酒楼不是农家院,不能放鞭炮。阿虎说你管那么多干嘛,我偷偷放,放完就跑,谁也抓不着。我说你一把年纪了能不能稳重一点。他说不能,稳重了就不是阿虎了。
阿虎穿了一身西装。那西装明显是借来的,袖子长了一截,裤腿也长了一截,走路的时候踩着裤脚,差点摔了一跤。但他的精神头很好,红光满面,进门就嚷嚷着要见新娘子。
玉楼来的时候,带了一幅画。
那幅画是他亲手画的,画的是我和许晴雪站在码头上的背影。画得很好,夕阳的余晖洒在江面上,两个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长到几乎连在了一起。玉楼说这幅画画了他一个月,改了七八遍才满意。我说你太客气了。他说不是客气,是认真。画画和做人一样,马虎不得。
玉楼还是那副温吞吞的样子,说话慢吞吞的,走路也慢吞吞的,像什么事都不着急。但他看许晴雪的眼神里有一丝欣赏,看完之后对我说:“这姑娘配你,绰绰有余。”我说你这是夸她还是损我。他说都有。
陈九斤来的时候,背了一个比他还大的背包。
包里装着一台手摇的磨豆机和两包咖啡豆。他说这是他从南美带回来的,正宗的哥伦比亚豆,手磨手冲,味道跟外面那些速溶的完全不是一个档次。我说你来参加婚礼带咖啡豆干什么。他说你懂什么,好日子就得配好咖啡,这叫仪式感。
陈九斤瘦了不少,脸上的棱角更分明了,但眼睛还是那样,精光闪闪的,像两颗黑宝石。他穿了一件亚麻衬衫,袖子卷到手肘,看起来像是从哪个艺术展上直接跑过来的。进了门先跟许晴雪打了个招呼,叫了一声“嫂子”,许晴雪被叫得脸红了一下,但还是笑着应了。
婚礼进行到一半,陈九斤拉着我到了阳台上。
他点了一根烟,递给我一根,我摆手说戒了。他挑了一下眉毛,说戒烟好啊,说明有人管了。我没接话,只是靠着栏杆站着,看着楼下的街道。街灯亮了,行人来来往往,跟所有普通的晚上没有什么不同。
“有件事,一直没跟你说。”陈九斤吸了一口烟,吐出来,烟雾在夜风里散开。
“什么事?”
“当初在墓地,我拦着你,不让你进那道石门。你还记得吧?”
“记得。”那当然记得。
当时陈九斤完全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那不是我自己的主意。”
“什么意思?”
“是苏九娘。”
我愣了一下。
“苏九娘?”
“对。她提前找过我,让你别进那道门。她说那道门后面的东西,你现在还接不住。让你先出去,等准备好了再来。”
我沉默了一会儿。
“她什么时候找的你?”
陈九斤摇了摇头,“这些都不重要了。”
我靠在栏杆上,不知道该说什么。
原来从头到尾,苏九娘都在。
从我在金河的第一天起,她就在看着我。她没有出现,但她的手一直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替我挡着一些东西。墓地里的那道门,她让我别进,是因为知道我接不住。她不是不管我,是在远处管。像放风筝一样,线放得很长,但从来没有松手。
“你怎么不早说?”我问。
“她不让我说。”
“现在怎么又说了?”
“因为今天你结婚。”陈九斤把烟掐灭了,扔进垃圾桶里,“有些事,到了该知道的时候,就该知道了。”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要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我一眼。
“好了,不说了。”陈九斤摆了摆手,“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别说这些了。走,回去喝酒。”
他转身走进了大厅。我站在阳台上,又待了一会儿。
夜风吹过来,带着秋天特有的凉意和桂花的香味。远处有烟花升起来,在夜空中炸开,是阿虎,不知道在哪个角落偷偷放的。
我抬头看了看天。
星星不多,但月亮很亮。
“师父,”我在心里说,“我结婚了。”
“你看到了吗?”
没有人回答。
但风好像大了一点。
兰香茶社的人也来了。张小玲、张超、陈瑶,一个不落。张小玲穿了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头发剪短了,看起来利落了不少。她进门的时候眼眶红了一下,但很快就被她压下去了,笑着说恭喜恭喜终于有人收你了。张超带了一大束花,是自己在花店挑的,挑了半个小时,把花店老板都挑烦了。陈瑶则带了一盒自己做的糕点,说是新学的手艺,让我尝尝。
来的人实在太多了。
有码头上认识的工友,有摆摊时认识的同行,有洪门的老人,有季然带的新一代堂主,甚至还有几个只见过一面的路人。明珠楼的大厅坐得满满当当,连走廊上都加了桌子。阿虎端着酒杯满场飞,见人就碰杯,喝到后来舌头都大了,还在那里嚷嚷着“再来一杯”。
可我最期待的一个人却没来。
那就是在省城帮我最多的那个女人。
林茉。
有些事只需要静静的藏在心里就好。
远在云南的温玉也没来。
说是有些繁忙,给我寄来了一些茶叶。
许晴雪换了一身白色的婚纱,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全场都安静了。
她站在楼梯口,灯光打在她身上,白色的裙摆拖在台阶上,像一朵从天上落下来的云。她的眼睛很亮,亮到像装了两颗星星。她看着我,笑了一下,那个笑里有很多东西――有安心,有踏实,有欢喜,有期待,有对未来的所有美好的想象。
我站在楼梯下面,看着她走下来。一步,
走到最后一级台阶的时候,她停了一下。我伸出手,她把手放在我手心里。她的手很凉,但在碰到我手心的那一刻,暖了。
“走吧。”我说。
“嗯。”她说。
婚礼很简单,没有司仪,没有节目,就是一桌一桌地敬酒,一个一个地感谢。敬到后来酒喝了不少,话也说了不少,有些话清醒的时候说不出口,喝了酒之后反而说得出来了。阿虎搂着我的脖子说兄弟你以后要是敢欺负嫂子我第一个不放过你。玉楼举着酒杯说祝你往后余生都是好日子。陈九斤拍着我的肩膀说以后有空来找我喝咖啡。张小玲红着眼眶说你以后要是过得不好就回来兰香茶社的大门永远对你敞开。
我都记住了。
一个字一个字地记住了。
婚礼结束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了。宾客们陆续散去,明珠楼渐渐安静下来。我和许晴雪站在楼门口送客,送完最后一个人,转过头看着彼此。
两个人都笑了。
“累不累?”我问。
“累。”
“那回去休息吧。”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