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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为苏沐遮第一人称视角)
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对宋之燃变成抢手货这件事,我产生了一丝丝不平衡。但我是个宽宏大量的人……好吧,其实是他太受欢迎了,如果不让他和别的小朋友玩,那个小朋友就会去告老师。
我只能通过自我安慰找回平衡:虽然他也和你们玩,但你们终究和我不一样,和你们相比,本人作为宋之燃的对门邻居,关系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毕竟我们可是邻居呀,这简直非同小可,不觉得超级伟大吗?因为小区一梯两户,每个人家都只有一个邻居。地球上有七十亿……还是八十亿人,话说这是现在的数字,零几年地球一共几个人来着?
算了。反正全世界那么多人,为何偏偏我和他成了邻居呢?几十亿分之一呀,还不够伟大吗?合该我做他最好的朋友。
人会被环境所塑造,就像如果所有人都觉得拥有房子是了不起的事,拥有房子的人就会觉得,自己比没有的人更厉害。而在小朋友眼中,能和他关系好也很了不起,所以我有骄傲的资本。作为邻居,他总会对我有一些另眼相待吧?应该有的吧?
因此虽然对宋之燃被别人争抢,导致他没法和我玩而感到不满,但我是个宽宏大量的人,不跟他们计较。
更准确地说,是将焦虑变成了超级强烈的优越感。
若将“宋之燃度”当作一种货币,我看班里的小屁孩,就像百万富翁看穷光蛋一样。这些人将他的友谊视为宝物,殊不知我们每晚都一起看电视。这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真可怜呐,我跟他们可不一样。
没错……
小时候我通过宋之燃来定义自己。
我是谁?
我不是苏沐遮。
我是宋之燃的邻居,他最好的朋友。
在他是抢手货的环境里,我这样想很正常。
如同在人人梦想拥有房子的社会,人对自己的定义不是经历了什么,或者有什么独特想法,而是我是一个有(或没有)房子的人。
小孩子比大人想象中的更成熟,大人的毛病小孩一个也不少。
年幼的我,身上并没有引人注目的地方。
虽说算得上可爱,但任何动物的幼崽都很可爱,人类亦然,我的长相不像宋之燃那样让人喜欢,所以我的可爱并不特别;
而且我不如他聪明,他会说讨人喜欢的话,我不会,老师的提问他都能答上来,我不行,所以我的脑袋也并不特别。
并不特别的我,以人群簇拥的他,来确认自己的存在。
我是“特别的他”的最好的朋友。
因此,我也是特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