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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告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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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为苏沐遮第一人称视角)

不能苛求一个连字都认不全,总被老师骂的小孩满怀热情地去上课。我又不是宋之燃,走到哪儿都有人夸。事实上,学吉他的几个月让我变得超级讨厌音乐。另外吉他哪有电视剧有趣?买吉他时“不能被看扁”的决心,我很快就扔到一边了。

宋之燃并未因我的懈怠而放慢脚步。他依然是抢手货,且愈发抢手,总被人夸天才,拿了好多没听过的奖。因此在老师和同学们眼中,他理所当然地更厉害了,很多家长也闻其大名,让自家孩子多与他交往。

两相对比,我愈加不安。对于宋之燃越来越优秀这件事,我产生了越发强烈的焦虑,总会想起幼儿园莫名其妙被打的那次。

并未变得特别的我,真的有资格做与他关系最好的人吗?会不会宋之燃发现我很菜,从此不和我做朋友了呢?会不会有人识破我是个大水货,将我赶走呢?那样岂非变成大家的笑柄了吗?

可与此同时,我对自己的身份也愈加得意。理由很简单:宋之燃越厉害,我作为与他关系最好的人,不也就越厉害吗?

一方面觉得自己很普通,不配做全世界与他关系最好的人;另一方面又因为他愈发抢手,而变得更加沾沾自喜。自卑与傲慢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情绪,并行不悖地运行于我的心中。

当然,同时容纳这两种情绪,也不是全无代价。我总要给焦虑找个出口,告诉自己其实我配当他关系最好的人。并且我也因为害怕露馅,被人拆穿,而不得不套上带刺的壳。

简单来说就是假装自己并不水,我不仅不水,反而很厉害。

具体行动表现为事事都与宋之燃对着干,毕竟只有势均力敌才能针锋相对。

这还能震慑试图与他拉近关系的人。你看我都这么跟他对着干了,说明我并不比他差,所以我坐“与他关系最好的人”的位子理所应当,合该我坐这个位子,你们不要凑过来,更不要妄想赶我下来呀。

当然,最重要的是,你们可千万别再来打我了。虽然不疼,但上次被围起来的我真的吓坏了。

正是所谓的“刺猬战术”,爸爸看军事节目时我偶然听到的,一种小国的军事策略,伪装得像刺猬一样不好惹,让大国心存介虑,从而不敢攻打自己,是拒敌于战前的优秀策略。

当然,那时我连“黑”都不会写(这个字五年级才学会,一直以为上面的“两个点”是“一横”),肯定想不到这种战术,我只是出于继续霸占宋之燃的欲望,以及被拆穿的恐惧而虚张声势罢了。

你要理解我。

马路上看到豪车,想多看两眼,但偏偏扭过头不去看,否则就好像尊严会被车碾碎,车主也会看不起自己的:瞧,又是个没见过好车的沙雕;

迎面走来个好看的人,至少有我五成水准的那种,心里想多看看,但脸上仍要毫不在意,否则就像被人征服了,有种沦为奴隶的感觉。

所以,我从不对宋之燃笑,生怕他看穿我色厉内荏的本质。实在忍不住或忘记装刺猬时除外。

就这样,一边因能霸占他而自满,另一边又怕被他抛弃与被别人识破而常怀忧虑,我度过了人生的前十年。

小学高年级时,宋之燃更加了不起了,不只是本地,在外省甚至全国都有了名气。但他具体得了哪些荣誉,拿了何种奖项,我一概不清楚,只朦胧记得他今天得了什么十佳少年,明天夺了某某比赛冠军。

但他有个奖项我记得清楚,是小学老师的小红花。很莫名其妙吧?那么多重量级奖项不了解,却记得这种东西,但小红花是有来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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