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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破碎误入善良

小说作者:林主春绿

林建国是在一场葬礼上意识到自己老了。

那是初秋的午后,天灰蒙蒙的,像块洗了太多次的抹布。殡仪馆门口停着几辆黑色面包车,花圈沿着墙根摆了一溜,白菊花黄菊花被风吹得东倒西歪,花瓣落了一地,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踩着什么人无声的叹息。

死的是他以前的车间主任老赵,脑溢血,说走就走了。追悼会上来了不少老同事,林建国一个个看过去,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酸楚——这些人的头发都白了,背都驼了,脸上的褶子像刀刻的,站在那儿活像一排快要倒下的老树。他一个一个地辨认,认出这个是当年的技术骨干,那个是篮球场上最能跑的小伙子,可他们看他的眼神也一样,迟疑着,打量半天才敢叫出他的名字。

“建国?真是你啊?你怎么也……”

也什么?老赵的儿子没说完,但林建国懂他的意思——你怎么也老成这样了?

他没接话,只是用力握了握对方的手,感觉那手枯瘦、粗糙,骨节突出,像一把干柴。回家的公交车上他靠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车窗开着一条缝,风灌进来,凉飕飕地扫过他的脖子。他下意识地裹紧了外套,忽然想起二十年前他也是坐这路公交车,穿着单薄的衬衫,胸口别着一支钢笔,口袋里揣着刚发表的诗稿,满脑子都是要去远方、要去闯荡、要干出一番大事业的念头。那时候的风吹在脸上是热的,是活的,是催着他往前跑的。

而现在的风,只让他觉得冷。

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他住在城东一片老小区的顶楼,六楼,没有电梯。楼道里的灯早就坏了,他摸黑一级一级地往上爬,走到四楼的时候停下来喘了几口气,心脏跳得不太对劲,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乱撞。他扶着栏杆站了一会儿,听见自己粗重的喘息声在空荡荡的楼道里回响,那声音像一个旧风箱,干涩、费力,随时都可能散架。

他想起父亲六十二岁那年也是在爬楼梯的时候突然倒下的,再也没有起来。而他也快六十了。

进了门他没有开灯,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到窗前坐下。窗外的城市亮起来,万家灯火,像一片璀璨的星河,可没有一盏灯是为他亮的。他住的这个地方,严格来说甚至算不上一个家——只是他租的一间房子,一张床,一张桌子,几件换洗的衣服,两箱旧书,和一沓压在箱子底下的手稿,那些手稿上的字迹已经泛黄了,有些地方还被水渍洇得模糊不清,但他一直没舍得扔。

那是他二十岁出头写的东西。

林建国闭上眼,那些久远的、蒙着灰尘的记忆就像打开了闸门的水,汹涌着涌了上来。他想起了很多事,想起了年轻时候的自己,想起了那些被他辜负过的人,想起了那些永远也回不去的日子。那些记忆太久远了,远得像上辈子的事,可又太清晰了,清晰得每一个细节都像刚刚发生过。

他忽然想起一段话,不知道是自己写的还是从哪儿看到的,但那几句话像刀子一样扎在他心上:

“我在岁月长河回头望,看着镜中苍老的模样,曾经满怀热血滚烫,如今只剩满脸沧桑。那些年少轻狂的梦想,早已随风飘向远方,现实面前学会退让,独自咽下世态炎凉,我在人海苦苦逞强,谁能看透我的迷茫,拼了命地四处去闯,只为碎银几两奔忙,我愿脱下一身伪装,告别那璀璨的过往,收起满身遍体鳞伤。”

他的眼泪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来的,无声无息地,顺着脸颊的沟壑往下淌,一直淌进嘴角,咸的,涩的,和二十多年前他离开家乡时那场雨的味道一模一样。

那时候他还叫林建国,二十五岁,是县化肥厂的一名普通工人。

说“普通工人”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在整个化肥厂甚至整个县城,林建国都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他的出名不在于他的技术有多好,也不在于他的力气有多大,而在于他会写诗。

在那个年代,写诗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县里的文学刊物每期都会发他的作品,市里的报纸副刊也偶尔能看到他的名字,他甚至还在省里的一家杂志上发表过一组诗,那期杂志他一口气买了二十本,逢人就送,连厂门口修自行车的老王头都收到了一本,虽然老王头根本不认得几个字。

林建国长得也体面,一米七八的个头,浓眉大眼,头发乌黑浓密,喜欢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胸口别一支英雄牌钢笔,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的,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昂扬的精气神。厂里的大姑娘小媳妇没少在背后议论他,说林建国要是去考大学,肯定能考上;说林建国这样的人待在厂里,是屈才了。

这些话传到林建国耳朵里,他心里是受用的,但他从不表现出来,只是笑一笑,继续埋头写他的诗。他有一个深蓝色的硬壳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他的诗和散文,有些还配了插图,画的是高山、大海、飞翔的鹰。他给这个笔记本取了个名字叫《远方的召唤》,因为他觉得远方在呼唤他,他注定不属于这个小小的县城,不属于这个机器轰鸣的化肥厂,他应该去更大的地方,bj、上海、广州,去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

而在这所有的远方中,最让林建国魂牵梦萦的,是深圳。

一九八八年,深圳特区成立八周年,那是一个遍地黄金的传说,一个无数年轻人梦寐以求的地方。林建国从报纸上读到了一篇关于深圳的长篇报道,那些文字像火一样点燃了他的心——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工厂企业鳞次栉比,年轻人从全国各地涌来,怀揣着梦想和热血,在那片热土上挥洒汗水,书写传奇。报道里说,在深圳,只要你肯干、肯拼、有本事,你就能出人头地。

林建国把那篇报道反复看了十几遍,有些段落他几乎能背下来。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深圳的灯火、深圳的街道、深圳那些和他一样年轻的面孔。他翻身坐起来,拧开台灯,在《远方的召唤》上写下了一行字:

“我要去深圳。我要成为诗人。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名字。”

写下这行字的时候他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激动。他觉得命运正在向他招手,他觉得他的人生就要翻开崭新的一页,他觉得他离那个叫“成功”的东西只有一步之遥。

他唯一没有想过的,是这一步,他走了将近三十年,却始终没能跨过去。

他把去深圳的想法第一个告诉了父亲。

那是一个冬天的傍晚,父亲刚从田里回来,裤腿卷到膝盖以上,小腿上沾满了干掉的泥巴。林建国坐在灶台边帮母亲烧火,火光映在他脸上,明明暗暗的。他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开了口。

“爸,我想去深圳。”

父亲正在水缸边舀水洗手,听到这句话,手上的动作停了那么一两秒,然后继续洗,好像什么都没听见一样。

“爸,我说我想去深圳。”林建国又说了一遍,声音比刚才大了一些。

“去深圳干什么?”父亲终于开口了,声音不高不低,听不出什么情绪。

“去闯一闯。那边机会多,我想去试试。”林建国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笃定,“我查过了,那边有很多文化公司,我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写作,说不定能……”

“你走了,厂里的工作怎么办?”父亲打断了他。

“可以先停薪留职。”

“停薪留职?”父亲转过身来看着他,灶火的光映在他黝黑的脸上,皱纹像一道道干涸的沟壑,“你在厂里干了三年了,眼看就要评初级工,你走了,回来还能有你的位置?”

“我不一定要回来。”林建国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掷地有声。

空气安静了几秒。母亲坐在灶台边,手里的火钳停在半空中,看了看丈夫,又看了看儿子,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说。

父亲把手上的水甩了甩,在围裙上擦干了,然后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皱巴巴的大前门,抽出一根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在他面前散开,模糊了他的表情。

“你想好了?”他问。

“想好了。”

“不后悔?”

“不后悔。”

父亲没有再说话,转身进了里屋。过了一会儿他出来,手里攥着一沓钱,新旧不一的钞票,有些皱得厉害,有些还带着折痕,面额有十块的、五块的、两块的,还有一些毛票。他也没数,直接塞进了林建国手里。

“就这么多,家里就这么多。”父亲说完这句话,又转过身去,背对着他,“你大了,自己的路自己走。走了就别回头。”

“就这么多,家里就这么多。”父亲说完这句话,又转过身去,背对着他,“你大了,自己的路自己走。走了就别回头。”

林建国攥着那沓钱,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他知道这些钱是父亲攒了多久的,是母亲养了多少只鸡、卖了多少个鸡蛋才攒下来的。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可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后来他真的就走了。

走的那天是三月十二号,他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正好是植树节,也正好是秀兰的生日。秀兰是他谈了三年的对象,在县医院当护士,圆圆的脸,大眼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穿白大褂的样子好看极了。林建国追她的时候写了一百多首诗,每一首都是为她写的,秀兰每次看完都脸红红的,说他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人。

林建国没有当面跟秀兰告别。他给她写了一封信,很长,足足写了八页纸,在信里他告诉她他要去深圳了,要去做一番大事业,等他站稳了脚跟就回来接她,让她等着他。他把信塞进她家的门缝里,然后背着行李袋去了长途汽车站。

那天下着小雨,雨不大,细细密密的,打在脸上凉丝丝的。林建国坐在车窗边,看着窗外的县城一点一点往后退,先是熟悉的街道,然后是厂房的烟囱,然后是那些灰扑扑的居民楼,最后连县城也看不见了,窗外只剩下一片接一片的田野和偶尔掠过的村庄。

他忽然觉得很难过,那种难过不是撕心裂肺的,而是闷闷的、沉沉的,像一块石头压在胸口。他想起了秀兰,想起了她笑起来的样子,想起了她喊他“建国哥”时候的声音,软软的,糯糯的,像含了一颗糖。他想起了父亲递给他钱时转过身去的背影,想起了母亲站在门口一直挥一直挥的手,想起了那本《远方的召唤》就放在行李袋的最底层,那是他全部的梦想和家当。

车开了很久,久到窗外的天色从灰白变成昏黄,又从昏黄变成漆黑。车厢里有人在打瞌睡,有人在吃饼干,有人在高声谈论着什么。林建国靠在座位上,眼睛望着窗外漆黑的夜,心里却亮堂得很。他想,等他到了深圳,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会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会写出更好的诗,会把秀兰接过来,会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会让父亲母亲过上好日子。

他想得很远很远,远到这些想象渐渐变成了一种模糊的、暖融融的光,把他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他在那团光里慢慢闭上了眼睛,嘴角还挂着一丝笑意。

他不知道的是,那团光,是他在此后漫长的岁月里,最后一次触摸到的、完整的、不带任何杂质的希望。

深圳给他的第一个下马威,是一张暂住证。

到了深圳他才发现,事情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他以为凭他的文笔,凭他的诗,找个文化方面的工作应该不难,可现实是,他跑了三天,去了六七家所谓的文化公司,要么是皮包公司,要么是招打字员和业务员的,没有一家对他的诗感兴趣。

“写诗?”一个叼着烟的中年男人把林建国的诗稿扫了一眼,然后像扔垃圾一样扔回桌上,“兄弟,这里是深圳,不是作协。你写诗能当饭吃?”

林建国站在原地,脸涨得通红,嘴唇哆嗦了半天,一个字也没说出来。他把诗稿捡起来,小心翼翼地理平整,装进信封里,转身走了出去。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步履匆匆,没有一个人多看他一眼。他站在那栋写字楼门口,仰头看着明晃晃的阳光,觉得那光刺眼极了,刺得他眼眶发酸。

后来他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在一家电子厂当流水线工人,和他之前在化肥厂干的活儿没什么两样,甚至更枯燥、更机械。他每天要在流水线上站十二个小时,重复着同一个动作——把电路板上的电容插进对应的孔里,然后交给下一个工位。那个动作他一天要重复几千次,做到后来手指都肿了,指甲盖下面全是淤血,疼得他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

他住在工厂提供的集体宿舍里,八个人一间,上下铺,屋子里永远弥漫着一股汗臭和泡面的味道。他的铺位在上铺,头顶就是嗡嗡响的风扇,到了夜里风扇的声音和工友们的呼噜声混在一起,吵得他神经衰弱。他有时候半夜醒来,躺在硬邦邦的床板上,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灰白的天花板,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他想写诗,可是每天下班回到宿舍,他已经累得连笔都握不稳了。他试过几次,坐在床沿上,拿出那本《远方的召唤》,可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一个字也写不出来。那些曾经像泉水一样涌出来的诗句,现在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滴也流不出来。

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他想起父亲说的那句“走了就别回头”,想起秀兰还没有给他回信,想起县城那个安稳的、一眼能望到头的日子。在那个日子里,他会评上初级工,然后中级工,然后高级工,会和秀兰结婚,会分到一套单位的福利房,会有一个孩子,会在每个周末带着孩子去公园,会在每个春节回父母家吃年夜饭。那个日子平淡,乏味,甚至有些沉闷,可它是踏实的,是确定的,是不会有任何意外的。

而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

三个月后,秀兰的信终于来了。

信不长,只有一页纸,字迹是秀兰的,工工整整的,但有些地方被水洇湿了,模糊了几个字。秀兰在信里说,她等了他三个月,等来的只有一封又一封诉苦的信,没有钱,没有未来,没有他承诺过的“站稳了脚跟”。她说她妈给她介绍了一个在税务局上班的,家里条件不错,对她也好。她说她想了很久,哭了很多次,最后还是决定不等了。她说她不是不想等,是等不起了。她说她把他的那些诗都收在一个铁盒子里,没有扔,但也不会再看了。信的最后她写了一句话:“建国哥,你要好好的。”

林建国把这封信看了不下二十遍,每看一遍心就像被刀剜了一下。他拿着信的手在抖,抖得很厉害,他以为自己是愤怒,可后来他明白了,那不是愤怒,那是彻头彻尾的恐惧——他怕秀兰说的是对的,他怕他真的永远也“站稳”不了,他怕他这辈子就这样了,在流水线上消耗掉所有的青春和热血,最后变成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一事无成,一无所有。

那天晚上他没有去上夜班。他一个人坐在深圳河边,抽了大半包烟,河水黑黢黢的,散发着一股说不清的臭味,远处的霓虹灯倒映在水面上,被水流扯成一条条扭曲的光带,红的绿的黄的,像鬼火一样闪烁不定。他就那么坐着,坐到后半夜,坐到烟抽完了,坐到手冻得发紫,坐到天边泛起一线灰白。

然后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回了宿舍。

他辞了电子厂的工作,开始四处找新的出路。他做过保安,做过推销员,在建筑工地上搬过砖,在餐馆里洗过盘子,在天桥底下摆过地摊,在火车站附近帮人拉过行李。每一份工作他都干不长,不是他吃不了苦,而是他觉得这些工作离他的梦想越来越远,远到他几乎看不见了。

但他没有离开深圳。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可能是那本《远方的召唤》,可能是那些还没写出来的诗,可能只是一个念头——他不能回去,不能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他走的时候跟父亲说过“不后悔”,跟秀兰说过“等我”,他不能让这些话变成一个笑话。

可日子一天一天地过,他离那个“诗人”的梦想越来越远了。

他开始喝酒,开始抽烟,开始和工友们一起去路边摊吃烧烤、吹牛、骂老板。他开始习惯了深圳的生活,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光鲜亮丽的生活,而是一种粗糙的、坚硬的、充满汗水和灰尘的生活。他不再穿那件胸口别钢笔的白衬衫了,因为白衬衫太容易脏了。他也不再随身带着那本《远方的召唤》了,因为那本笔记本的边角已经卷了,封面也磨花了,翻开的时候纸张发黄发脆,像随时都会碎掉。

他不知道的是,这些变化不是一天发生的,而是像水渗进沙子里一样,一点一点地、不动声色地,把他整个人都改变了。

一九九二年,他在一家货运公司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当搬运工。

说“相对稳定”其实也不准确,因为这份工作没有合同,没有社保,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老板姓陈,是个四十多岁的潮汕人,说话嗓门大,脾气也大,动不动就骂人。但这份工作有一个好处——工资还算可以,而且几乎天天有活儿干。

林建国每天的工作就是跟着货车跑,把货物从仓库搬到车上,到了目的地再从车上搬下来。货物什么都有,有时候是成箱的服装,有时候是五金配件,有时候是一袋袋的水泥。水泥最要命,一袋五十斤,搬一车下来整个人从头到脚都是灰,鼻子嘴巴里全是水泥粉末,呛得人直咳嗽,咳出来的痰都是灰黑色的。

他那时候三十岁了,正是体力最好的时候,一百多斤的货扛起来就走,腰不酸腿不疼,一天搬下来还能跟工友们去大排档喝两杯。他看起来和任何一个搬运工没什么区别了——晒得黝黑的皮肤,粗壮的胳膊,常年穿一件灰色的圆领衫,脚上踩一双军绿色的解放鞋,头发剪得很短,说话嗓门也大了,偶尔还会爆几句粗口。

只有在很少的时候,比如某个深夜,比如某场雨后,他会忽然想起一些什么。他会想起那些他曾经写过的诗,想起那些他曾经用过的华丽的词藻,想起那些他曾经相信过的、关于远方的美好的想象。那些东西像隔着一层毛玻璃看过去的旧照片,模糊了,褪色了,但他知道它们还在,就在某个地方,从来没有真正消失过。

有一次他在仓库的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旧杂志,不知道是谁扔在那儿的,封面已经撕掉了一半。他随手翻了几页,看到上面有一组诗,作者的名字他不认识,但那些诗句写得真好,好到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了两遍,心里又酸又涩,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那天晚上他破天荒地买了一支笔和一个本子,回到出租屋,在昏黄的灯光下坐了很久。他想写点什么,他觉得自己有很多话想说,那些话在胸口堵了很久,像一团解不开的乱麻。可他拿起笔,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不是没有话,是那些话不知道怎么说了。那些曾经流畅的、自然的、水到渠成的句子,现在像生锈的齿轮,怎么转都转不动。他试着写了一个开头:“今夜深圳的月亮很圆”,然后就卡住了,再也写不下去了。他看着那行字,觉得它俗气、笨拙、毫无灵气,简直不像是一个人写的,更不像是一个曾经发表过那么多诗的人写的。

他把笔放下,把本子合上,熄了灯,在黑夜里睁着眼躺了很久。

第二天他照常去上班,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后来他认识了阿芳。

阿芳是在货运公司隔壁的一家发廊上班的,湖南人,比他小五岁,个子不高,瘦瘦的,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两道月牙。她不太爱说话,但干活很利索,给客人洗头剪头的时候总是安安静静的,不像别的发廊妹那样叽叽喳喳地跟客人套近乎。

他们认识的过程很平常。林建国路过那家发廊的时候被阿芳叫住了,说他的头发太长了,该剪了。他就进去剪了,剪完照着镜子看了看,觉得还行,就又多去了几次。一来二去的就熟了,熟了以后就开始说话,说话多了就有了感情,有了感情以后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追求,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表白,甚至没有一封像样的情书。林建国有时候想起来觉得好笑,他当年给秀兰写了一百多首诗,可那些诗最后什么都没留住。而阿芳,他连一句像样的话都没说过,就这么平平淡淡地在一起了。

可平淡有平淡的好。阿芳不会问他以前的事,不会问他为什么不写诗了,不会问他那本《远方的召唤》是什么。她只是每天下班以后来他的出租屋,给他做一顿饭,把屋子收拾收拾,洗洗衣服,然后坐在他身边看电视。她看电视的时候喜欢把头靠在他肩膀上,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呼吸均匀而轻浅,像一个孩子。

林建国有时候会侧过头去看她,看她安静的睡脸,看她嘴角那一点若有若无的笑,心里会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受——那感受不是激动,不是狂喜,而是一种踏实的、安稳的、像冬天的棉被一样让人想蜷缩在里面的暖意。他想,也许这就是生活吧,不是诗,不是远方,不是轰轰烈烈,就是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待在一起,过一天算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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