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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破碎误入善良

二〇〇〇年,林建国三十七岁,阿芳三十二岁,他们结婚了。

二〇〇〇年,林建国三十七岁,阿芳三十二岁,他们结婚了。

没有婚礼,没有酒席,没有婚纱照,甚至没有一枚像样的戒指。他们只是去民政局领了一张证,然后在出租屋里炒了几个菜,叫了几个关系好的工友吃了一顿饭。阿芳那天穿了一件红色的毛衣,是她特意去东门买的,花了她半个月的工资。她穿上那件毛衣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光,眼睛亮亮的,脸颊红红的,笑得特别好看。

林建国看着她,忽然觉得鼻子一酸。他想说点什么,想说“阿芳你辛苦了”,想说“以后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想说“这辈子我会对你好的”,可这些话堵在嗓子眼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就那么看着她,看了很久,然后拿起酒杯,一口气干了一大杯白酒,辣得眼泪都出来了。

阿芳生孩子那年,林建国四十岁。

是个女儿,六斤八两,哭声嘹亮,把产房外面等着的林建国吓了一跳。护士抱着孩子出来的时候他手足无措地接过去,那么小的一团,软软的,热乎乎的,两只小拳头攥得紧紧的,闭着眼睛哇哇大哭。林建国抱着她,手在抖,心也在抖,眼泪哗地一下就下来了。

他想起自己二十岁的时候,意气风发地坐在县城的楼顶上写诗,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他想起自己二十五岁的时候,背着行李袋坐上开往深圳的长途汽车,觉得远方有无限的可能在等着他。他想起自己三十岁的时候,在货运公司扛水泥,满身满脸都是灰,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可心里还憋着一股气,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

而现在他四十岁了,是一个搬运工,是一个丈夫,是一个父亲。他的梦想呢?他的诗呢?他那个“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名字”的豪壮语呢?

他不知道它们都去哪儿了。也许它们从来就没有真正存在过,也许它们只是一些年轻的、天真的、可笑的幻觉,被时间一吹就散了。

女儿取名叫林念,小名念念。阿芳说这个名字好听,念来念去的,顺口。林建国没说什么,但他心里知道,他给女儿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有些东西他再也回不去了,只能念着。

念念三岁的时候,林建国的腰出了毛病。

医生说是因为长期负重导致的腰椎间盘突出,建议他不要再干重体力活了,否则以后可能连路都走不了。林建国听了没当回事,觉得医生都是危耸听,他身体底子好,歇两天就好了。可后来腰越来越疼,疼到有时候连翻身都翻不了,疼到搬货的时候腿会突然发软使不上劲,疼到他不得不承认,他的身体,也老了。

他辞了货运公司的工作,开始找一些轻省一点的活儿干。他做过仓库管理员,做过超市理货员,做过小区保安,每份工作工资都不高,但胜在不太累。可深圳的物价一年比一年高,房租一年比一年涨,念念的奶粉钱、学费、补习班的钱,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他和阿芳身上。阿芳在发廊的工资也不高,两个人加在一起,刚刚够一家三口的口粮,一分钱都存不下来。

那些年林建国最怕的就是生病,不是怕自己生病,是怕念念生病。念念体质不好,一到换季就感冒发烧,每次去医院都要花好几百,甚至上千。有好几次念念发高烧,林建国半夜抱着她去医院急诊,坐在输液室里看着吊瓶一滴一滴往下滴,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着一样,又疼又慌又无助。他口袋里没有多少钱,有时候连医药费都凑不齐,要跟工友们借。借的次数多了,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再开口了。

他开始后悔了,不是后悔来深圳,是后悔没有早一点认清现实。他用了那么多年去追逐一个虚无缥缈的梦,以为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诗人,以为自己注定不平凡,以为自己的人生应该波澜壮阔。可到头来他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是,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扛过水泥、搬过货、在流水线上站过十二个小时的普通人。他的诗没有改变任何事情,没有让他变得富有,没有让他变得成功,甚至没有让他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任何痕迹。

那些诗,那些他曾经视若珍宝的诗,后来怎么样了?他不知道。也许被他妈收在老家的某个柜子里,也许在搬家的时候被弄丢了,也许在某一天被当作废纸卖掉了。他想,也许这就是它们的归宿,和他一样,被生活磨损,被时间遗忘,最后悄无声息地消失。

没有人会记得他写过诗。没有人会记得他也曾经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所有人看到的,只是一个沉默寡的、腰不好的、为了碎银几两四处奔忙的中年男人。

二〇一〇年,林建国四十七岁,阿芳的头发开始白了。

那一年发生了一件事,一件林建国一辈子都不愿意再回想的事。阿芳被查出有乳腺方面的疾病,需要做手术。手术费加上后续的治疗费用,前前后后花了将近十万块钱。十万块钱对当时的林建国来说,是一个他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他把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了,不到三万块。他跟工友们借了一些,跟老乡们借了一些,阿芳的娘家人也凑了一些,可还是不够。最后他想到了老家的父母,犹豫了很久,还是打了那个电话。

接电话的是他妈,声音苍老了很多,也小了很多,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林建国说了阿芳的情况,说了需要钱,说了他会还的。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他以为他妈已经把电话挂了,然后他听见他妈说:“你等着,我让你爸去取。”

过了两天,钱到了,两万块。林建国去银行查的时候发现卡里多了一笔钱,两万整,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他盯着那行数字看了很久,忽然想起二十五年前,父亲也是这样把钱塞进他手里,新旧不一的钞票,皱巴巴的,带着一股旱烟的味道。

他站在atm机前,弯着腰,一只手撑着机器,一只手捂着眼睛,哭得像个孩子。

后来阿芳的手术很成功,恢复得也不错,但不能再在发廊工作了,因为发廊的染发剂和烫发水对康复有影响。她就在家里接一些手工活,串珠子的、糊纸盒的、缝玩偶的,一个月能挣几百块钱,不多,但能帮补一点是一点。

林建国那时候在一个小区当保安,白班夜班两班倒,一个月工资三千出头。三千块钱在深圳能干什么呢?交了房租就剩一千多,加上念念的学费和阿芳的药费,每个月都是紧巴巴的,经常到了月底就连买菜的钱都要算计着花。

念念那时候十岁了,上小学四年级,成绩不好不坏,中等偏上。她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知道自己家里条件不好,从来不跟同学攀比,别人穿名牌运动鞋她穿几十块钱的帆布鞋,别人用漂亮的文具盒她用塑料袋装笔,别人周末去少年宫学钢琴学画画她就在家帮妈妈做手工活。但她有时候也会不高兴,比如有一次学校组织春游,要交一百二十块钱,她回家跟林建国说了,林建国没吭声,她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眼眶红红的,咬着嘴唇说:“爸,我不去了,春游也没什么好玩的。”

林建国看着她,心里像被钝刀割一样。他想说“爸给你钱,你去”,可他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他口袋里真的没有一百二十块钱,那个月的工资已经花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钱要留着给阿芳买药,一分都不能动。

那天晚上念念睡了以后,林建国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抽了很久的烟。深圳的夜空看不到几颗星星,灯光太亮了,把星光都淹没了。他仰着头看着那片灰蒙蒙的天,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想着这些年发生的事情。他想起了秀兰,想起了那封只有一页纸的信,想起了“建国哥,你要好好的”那八个字。他想起了父亲,想起了父亲把钱塞进他手里时转过身去的背影,想起了那个背影有多宽厚,又有多孤独。他想起了自己,想起了那个坐在县城楼顶上写诗的少年,想起了他写的那些句子,想起了他曾经相信过的那些关于远方的、美好的、闪闪发光的东西。

然后他想起了一段话,不知道是很多年前在哪本书上看到的,还是自己某一天忽然从心底冒出来的。那段话不长,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了他的骨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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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岁月长河回头望,看着镜中苍老的模样,曾经满怀热血滚烫,如今只剩满脸沧桑。那些年少轻狂的梦想,早已随风飘向远方,现实面前学会退让,独自咽下世态炎凉,我在人海苦苦逞强,谁能看透我的迷茫,拼了命地四处去闯,只为碎银几两奔忙,我愿脱下一身伪装,告别那璀璨的过往,收起满身遍体鳞伤。”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那个时刻想起这段话,也许是时候到了,也许是那些积攒了太久的情绪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也许只是一个男人在某个普通的深夜,忽然被自己的影子吓到了——他认不出自己了,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一个沉默的、疲惫的、为了碎银几两奔忙到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

他把烟头掐灭在栏杆上,那一点火星在黑夜里闪了闪,然后彻底熄灭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不快不慢,不好不坏,像一条浑浊的河,看不清源头,也看不见尽头。

念念上初中的时候,阿芳的病又犯了,这次是复发了,比上次更严重。医生说需要再次手术,而且术后要进行长期的化疗。林建国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小区的保安亭里值夜班,电话那头阿芳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像一个即将面临第二次大手术的人。她说:“建国,没事的,上次不是也挺过来了吗?”

林建国握着手机的手在发抖,他的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掐住了,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嗯,没事的,有我呢。”

挂了电话他坐在保安亭里,外面下着雨,深圳的夏天总是多雨,雨水打在铁皮棚子上噼里啪啦地响,像有人在头顶撒了一把又一把的豆子。他呆呆地坐了很久,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会儿是阿芳的笑脸,一会儿是念念的小脸,一会儿是老父亲佝偻的背影,一会儿是自己二十岁那年写在笔记本上的那行字——“我要去深圳。我要成为诗人。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名字。”

那行字像一记响亮的耳光,隔着将近三十年的光阴,狠狠地扇在他脸上。

第二次手术花光了他们仅有的一点积蓄,还欠下了新的债。阿芳出院以后瘦了很多,头发也开始掉了,那是化疗的副作用。她本来就瘦,这下更瘦了,颧骨高高地突出来,眼睛显得特别大,大得有些吓人。她还是很爱笑,但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皮肉像是松垮垮地挂在骨头上,让人看了心里发酸。

念念那年初三,正要中考。她成绩比以前好了,可能因为懂事了,知道家里不容易,学习比以前用功了很多。她每天晚上都学到很晚,趴在客厅那张折叠桌上做卷子,头顶是一盏二十瓦的节能灯,光线昏黄昏黄的,照得她的侧脸像一张泛黄的老照片。

林建国有时候半夜起来上厕所,看到她还在看书,就轻声说:“念念,早点睡吧,别太累了。”

念念抬起头,冲他笑一笑:“爸,没事,我再做两道题就睡。”

林建国点点头,转身回屋,关上门,在黑暗里站了很久。他想走过去摸摸女儿的头,想跟她说声对不起,对不起让你生在这样的家里,对不起不能给你更好的生活,对不起连你春游的一百二十块钱爸爸都拿不出来。可他说不出口,那些话堵在嗓子眼里,沉甸甸的,像一块石头,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念念后来考上了高中,不是最好的那所,但也不错,在龙岗那边,离家很远,要住校。林建国送她去学校的那天,帮她把铺盖扛到宿舍楼,六楼,没有电梯。他扛着铺盖爬上去的时候腰又开始疼了,疼得他直冒冷汗,但他咬着牙没吭声,一层一层地往上爬,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到了宿舍他把铺盖放好,帮念念把床铺了,把东西归置好。念念站在旁边看着他,忽然说了一句:“爸,你腰疼就别搬了,我自己来。”

林建国愣了一下,直起腰来看着她,想说“没事”,可话还没出口,念念已经走过来接过了他手里的被套。她低着头叠被子,动作很快很利索,像一个早就习惯了照顾自己的孩子。

林建国站在一旁,两只手不知道放在哪里好,就在裤子上来回地擦。他看着念念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把床单抻得平平展展,把枕头放在床头靠窗的位置,然后转过身来对他笑了笑:“爸,你回去吧,我自己能行。”

那个笑容很好看,像阿芳年轻时候的样子,眼睛弯弯的,像两道月牙。

那个笑容很好看,像阿芳年轻时候的样子,眼睛弯弯的,像两道月牙。

林建国点点头,转身走出了宿舍。他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从窗户往下看,楼下是熙熙攘攘的新生和家长,拎着大包小包,脸上带着或兴奋或疲惫的表情。他看了几秒钟,然后转身下楼,一步一步地,腰还是疼,疼得他龇牙咧嘴,但他忽然觉得没有那么疼了,心里有什么东西松动了,像冰面上裂开了一道缝,有暖流从裂缝里涌了出来。

他想,念念长大了,比他强。她不会像他一样,用大半辈子的时间去追逐一个虚无的梦,然后在现实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她会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找一份正经的工作,过一个安稳的人生。她不会写诗,但这没关系,诗又不能当饭吃。

诗又不能当饭吃。这句话他不知道在心里说过多少遍了,可每次说的时候,心都会微微地疼一下。

阿芳走的那天,是二〇一八年,一个很普通的秋天。

那天林建国在保安亭值白班,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手机响了,是念念打来的。念念那时候已经上了大学,在省内的一所二本院校读中文系,她选这个专业的时候林建国有些意外,但他什么也没说,因为他知道,念念选中文系,也许跟他当年写过的那些诗有关系,也许没有,他不想自作多情。

电话那头念念的声音很急,很慌,带着哭腔:“爸,你快回来,妈她……”

林建国没等她说完就把电话挂了,跟同事交代了一声,骑着电动车就往家赶。一路上他闯了两个红灯,差点被一辆货车撞上,司机摇下车窗骂了一句很难听的话,他一个字都没听见。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快一点,再快一点,一定要快一点。

可他赶到家的时候,阿芳已经走了。

她就躺在客厅的那张旧沙发上,身上盖着一条薄毯子,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眼睛闭着,嘴角微微上翘,像是在做一个好梦。念念跪在沙发边,握着她的手,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客厅里很安静,只有念念的哭声和窗外偶尔传来的汽车喇叭声。

林建国站在门口,腿像灌了铅一样,一步也迈不动。他看着阿芳的脸,看着那张他看了将近二十年的脸,忽然觉得不认识她了。她怎么这么瘦?她的头发怎么掉得这么厉害?她的皮肤怎么皱成了这个样子?他每天都跟她生活在一起,可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不再仔细看她了?

他走过去,在沙发边蹲下来,握住阿芳的另一只手。那只手冰凉的,没有一点温度,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指腹上有厚厚的老茧,是这些年做手工活磨出来的。他把那只手贴在自己脸上,闭上眼睛,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一滴一滴地落在阿芳的手背上,落在那条旧薄毯上,落在念念垂下来的头发上。

他想说点什么,想说“阿芳你辛苦了”,想说“这辈子我对不起你”,想说“你在那边要好好的,别太累了”。可这些话和二十年前一样,堵在嗓子眼里,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只是握着她的手,蹲在那里,像一尊石像,一动不动,一不发,只有眼泪不停地流,流了很久很久。

后来念念不哭了,站起来去厨房倒了一杯水,放在林建国面前。她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眼泪,说:“爸,你喝口水。”

林建国抬起头看着她,忽然觉得念念长大了,真的长大了,大到可以在这种时候反过来照顾他了。他想说“念念你坐下,让爸抱抱你”,可他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接过那杯水,一口一口地喝,水是温的,不烫不凉,就像阿芳这个人一样,从来不会太热烈,也不会太冷淡,就是那种恰到好处的、让人安心一辈子的温度。

阿芳走后,林建国老得很快。

他的腰更差了,有时候疼起来连站都站不稳,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他腰椎的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再不手术的话可能会瘫痪。他没做手术,不是不想做,是没钱做。他换了一份更轻松的工作,在城中村的一个小超市当理货员,工资低了不少,但勉强够他自己一个人生活。

念念大学毕业后留在省城工作了,在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做文案策划,工资不高,但至少能养活自己。她每个月会给林建国转一笔钱,不多,几百块,有时候是一千,备注永远是两个字——“买吃的”。林建国每次收到转账心里都不是滋味,他想说“念念你不用给我转钱,你自己留着花”,可他收了钱以后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说这句话,好像说了就显得矫情,不说又憋得难受。他有时候想,要是阿芳还在就好了,阿芳最会说话了,阿芳能把所有让人难为情的话都说得妥妥帖帖的。可阿芳不在了。

他有时候会翻出阿芳的照片来看,照片不多,就几张,都是年轻时候拍的。有一张是在发廊门口照的,阿芳穿着一条碎花裙子,站在那盏红白蓝三色的转灯下面,手搭凉棚挡着太阳,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还有一张是念念满月的时候照的,阿芳抱着念念坐在出租屋的床上,穿着一件粉色的睡衣,头发随便扎了个马尾,脸上的肉还没消下去,圆鼓鼓的,看起来特别年轻,特别有精神。

他把这些照片夹在那本《远方的召唤》里,翻到哪一页就夹在哪一页,所以每次翻开那本笔记本,他都不知道会看到阿芳哪一年的样子。有时候是碎花裙子的阿芳,有时候是粉色睡衣的阿芳,有时候是那件红色毛衣的阿芳。每一个阿芳都在笑,笑得那么好看,好像这辈子从来没吃过苦,好像这二十年的艰辛和病痛从来不曾存在过。

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在枕头底下,每天都枕着它睡觉。

后来有一天,念念给他打了个电话,说公司要搞一个什么“员工关怀计划”,让员工把家里的老照片扫描上传,做成一个电子相册。念念问他家里还有没有老照片,她想看看。林建国说有的,然后就翻箱倒柜地找,从柜子最底下翻出一个旧信封,里面装着一些更老的照片——是他年轻时候的照片,有一些是在化肥厂拍的,穿着蓝色工装站在机器前面,头发乌黑浓密,下巴微微扬起,眼神里全是不服输的倔强;有一些是在老家拍的,站在田埂上,身后是无边无际的稻田,夕阳把天空染成了橘红色,他穿一件白衬衫,袖口卷到胳膊肘,一只手插在裤兜里,笑得张扬而放肆。

还有一张,是他坐在县城的楼顶上拍的,手里拿着那本《远方的召唤》,低着头好像在写什么。这张照片是谁拍的他已经不记得了,也许是厂里的同事,也许是秀兰。照片里的他那么年轻,那么专注,那么心无旁骛,好像整个世界都和他没有关系,好像他笔下的那些字就是他的全部。

他拿着这张照片看了很久,久到手指都开始发抖。他看着照片里那个少年的侧脸,看着那本深蓝色的硬壳笔记本,看着那些他曾经以为会改变他一生的字,忽然觉得一切都像一场梦,一场很长很长的梦,长到他几乎忘了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他把这些照片一张一张地拍下来,用微信发给了念念。念念收到以后回了一条很长的语音,他点开听,念念的声音带着一点哽咽:“爸,你年轻时候真帅。”

他听了这句话,忽然就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下来了。他坐在那张旧沙发上,就是阿芳走的那天躺过的那张旧沙发,手里攥着手机,听着女儿带着哭腔的语音,窗外是深圳永远不会停歇的车声人声,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落在地板上,像一条细细的金色的河流。

他想,也许这就够了。也许这辈子,就这样了。

他慢慢地站起来,腰又疼了一下,他咬咬牙忍住了。他走到那面破旧的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人——头发花白,两鬓的霜色像冬天的初雪,脸上的皱纹从眼角蔓延到嘴角,像一张被揉皱了又试图抚平的纸,眼睛浑浊了,眼袋耷拉着,嘴唇干裂起皮,下巴上冒出几根白色的胡茬,整个人佝偻着,像一棵被风吹歪了的老树。

他看着镜子里那个人,那个人也在看着他。他忽然想起了一段话,那段他不知道在心底默念过多少遍的话,那段话像一条河流,从他二十岁流到了现在,从那些滚烫的诗句流到了满脸沧桑的今天:

“我在岁月长河回头望,看着镜中苍老的模样,曾经满怀热血滚烫,如今只剩满脸沧桑。那些年少轻狂的梦想,早已随风飘向远方,现实面前学会退让,独自咽下世态炎凉,我在人海苦苦逞强,谁能看透我的迷茫,拼了命地四处去闯,只为碎银几两奔忙,我愿脱下一身伪装,告别那璀璨的过往,收起满身遍体鳞伤。”

他把这段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念了出来,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了什么。念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他的声音哑了,像一根绷了太久的弦终于断了,他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眼泪一滴一滴地砸在地板上,发出细微的声响。

他哭得无声无息,就像一个普通人哭的时候那样,不惊天动地,不歇斯底里,只是肩膀一耸一耸的,喉咙里发出含混的、压抑的呜咽。他哭了很久,久到窗外的阳光从东边移到了西边,久到屋子里的光线从明亮变成了昏黄,久到他觉得自己把一辈子没流完的眼泪,全都流了出来。

最后他直起腰,用袖子擦了擦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来。他转过身,走回那张旧沙发前,坐下来,拿起手机,给念念回了一条语音。

他想了很久,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只说了一句:“念念,爸挺好的,你不用担心。”

放下手机,他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耳边传来楼下小贩的叫卖声、远处工地的施工声、隔壁邻居的电视声,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嗡嗡嗡的,像一条浑浊的河,不急不缓地流淌着。他就躺在这条河里,像一个普通的、微小的、不值一提的浪花,翻涌了一下,然后就消失了。

没有人会记得他曾经翻涌过。

但那又怎样呢?他想,至少他翻涌过。至少他在二十五岁那年的春天,背上行囊坐上那辆开往深圳的长途汽车时,他的心里是滚烫的,他的眼睛是亮的,他的血是热的。至少他曾经相信过远方,相信过梦想,相信过那些闪闪发光的、美好的、不切实际的东西。

至少他爱过,也被爱过。

这就够了。

窗外,深圳的夜幕又落下来了,万家灯火,璀璨如星河。林建国在那片星河里闭上了眼睛,嘴角微微上翘,像是在做一个好梦。

梦里,他还是那个坐在县城楼顶上的少年,手里握着笔,低着头,在深蓝色的硬壳笔记本上一笔一划地写着:

“我要去远方。我要成为诗人。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名字。”

风吹过来,热热的,活活的,催着他往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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