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赵又想了好一会儿,小声说:“我以为……是他给我的感谢费?”
审讯室里安静了几秒钟。做记录的年轻警察低下头,肩膀一抖一抖的。
老赵看看他,又看看对面的警察,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说错。
“警察同志,”他往前探了探身子,“我真是冤枉的。我出差去了,我根本不在家,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知道的。”警察把那张纸条又往前推了推,“这上面写的,不是你?”
老赵看着那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的字是他的,千真万确。
“我是写了,可我就是……”
“你就是要他别偷你,去偷隔壁?”
老赵不说话了。他发现不管自己怎么解释,这件事听起来都像那么回事——一个打工的,给小偷指路,让小偷去偷领导,然后收了一万块信息费。前因后果,严丝合缝。
“那个贼呢?”他问。
“交代得很清楚,说你提供了重要线索,不然他不会知道哪家有钱。”
老赵张了张嘴,又闭上了。他想说那贼是为了减刑才这么说的,可话到嘴边觉得说了也没用。那贼确实是从他家去的隔壁,确实是因为他留的纸条。
可那纸条是他留给贼的,不是给那个贼的。他是怕丢那一百块钱,怕门被撬坏,怕自己回来面对一屋子的狼藉。他就是个打工的,一个月两千八,丢了什么都心疼。
他怎么就成同伙了呢?
晚上,老赵躺在硬板床上,盯着天花板,忽然想起一件事。
他留给贼的那一百块钱呢?
他记得清清楚楚,回来的时候,那一百块钱还在桌上压着。后来警察进来,乱哄哄的,谁也没注意那一百块钱。
那是他的钱。他辛辛苦苦挣的,在厂里看大门,一个月两千八,一天站八个钟头,刮风下雨都得去。他省吃俭用攒下来的。
现在他进来了,那一百块钱呢?
老赵翻了个身,叹了口气。他知道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可他就是忍不住想。一百块啊,能买好几斤肉,能交半个月水电费,能给他乡下的老娘买两盒钙片。
他想起老娘总念叨的那句话:人这一辈子,吃点亏不怕,就怕吃亏还说不清。
老赵觉得,他这辈子吃的这个亏,大概永远也说不清了。
隔壁号子里有人敲墙,咚咚咚三下,是老规矩,问你是犯什么事进来的。老赵没理。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说我给小偷指路?说我是领导家的盗窃案同伙?说我收了一万块信息费?
都不是。又都像是。
他闭上眼睛,脑子里又浮现出那句话:合作愉快。
愉快个屁。
窗外有月光漏进来,薄薄的一层,像那扇坏了的门缝。老赵忽然想,要是那天早上出门前,花十分钟把锁修了,现在会怎样?
大概还是这样。
锁修好了,贼进不来,就不会看见那张纸条,就不会去隔壁,就不会有那一万块钱,就不会有现在这事。可万一贼撬锁进来呢?万一贼找不到钱,一生气把屋里砸个稀巴烂呢?
老赵想不出答案。他只知道自己现在躺在这儿,比窦娥还冤——窦娥好歹是六月飞雪,老天爷给她做了个证。他呢?他连雪都没见着一片。这成就了什么事,自作孽不可活,自己挖的坑掉了进去算是冤吗?
这个季节,离六月还早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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