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带着爸爸去留学
林朝这个名字,取自千古传世名篇之一。
《鹊桥仙?纤云弄巧》
上户口的时候,她妈宋昕的原话是:跟我闺蜜约好的,我生女儿叫朝朝,她生女儿叫暮暮。没想到,我闺蜜恋爱脑上头,我没本事,没拉回来。听说她也没生出女儿来,约定就单方面烂尾了。
烂尾归烂尾,她宋昕可不是个不遵守约定的人,这名字就留下了。
林朝对这一世很满意。
爸爱她,妈爱她,爸妈之间……爱过了――这是她家的基本盘,三个人都接受良好。
她爸林正声,顶级律师,红圈所高级合伙人,收费贵到自己都不好意思报价,都是助理替他开口。
她妈宋昕,学医出身,毕业没进医院,一头扎进药企,从医学联络官一路做到欧洲分部执行总裁。固定年薪百万美元上下,再算奖金和股票,一年两三百万美元很正常。
两个都很厉害的人,凑在一起过日子,厉害就互相抵消了。
双方都太强势,只剩下无休止的争吵。
她十二岁那年,爸妈把她叫到客厅,神情严肃得像要宣布家里破产。
她妈说:“朝朝,爸爸妈妈有件事要跟你商量。”
她爸说:“你听了别难过。”
她直接一句:“你们要离婚吧,我早看出来了。离吧,我支持。”
她这一句话,把她爸妈都干懵了。
她妈先哭――不是伤心,是泪失禁体质,情绪一动,眼泪就止不住。她爸手忙脚乱递纸巾,递到一半,自己眼眶也红了。
最后反倒是她抽了两张纸,一人塞一张。
“你们体面点,别搞得像我抛弃了你们。”
离婚办得很漂亮。
家里的几套房子全部过户到朝朝名下,大平层母女继续住,另一套半层公寓,林正声住着。剩下的物业出租,租金都归朝朝自己存起来。
其他财产一人一半。
两个特别有契约精神的人,还往离婚协议里加了一条。
谁如果再婚,必须先把名下全部财产转给朝朝,以后每年净收入的三分之二,也必须按时打到朝朝账户。
林正声比谁都清楚,这条法院不会支持。限制婚姻自由,没有法律效力。
可他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写了下来,两个人签字、按手印,郑重得很有仪式感。
朝朝一直觉得,那不是离婚协议。那是两个嘴硬的人,写给女儿的一封道歉信。
收信人,是她。
她说没必要,她希望他们都有自己的人生。
两个人却异口同声:“契约就是契约。”
好吧。
如果这就是他们想要的,她尊重。
她跟妈妈生活,周末和爸爸去爷爷家,寒暑假三个人照样能坐一桌吃火锅。
她外婆去世的时候,气她妈妈不听话,为了朝朝,也不能在她那么小就离婚,不想搭理她妈妈。将所有财产越过她妈妈,都给了她。
朝朝未成年,已财富自由。
她爸后来的女朋友换过三任,每一任都得和她友好相处才能继续交往,且林先生极其现实,只接受各取所需。
他有资源、人脉、金钱,谁都别越界。不管是绿茶白莲,还是想靠肚子上位的手段,在一位顶级律师眼里,都是班门弄斧。
她妈偶尔找个消遣,解解压。大多时候是单身,不是没人追,是懒得挑――宋总裁的时间很贵,用在男人身上不划算。
朝朝极其欣赏从不鸡娃,只鸡自己的父母。
原主却不是这样。
原主会在那个客厅里哭到抽搐,会绝食,会把“你们离婚就是不要我了”当既定事实,闹着不许离。
宋昕会为了女儿咽下这段婚姻,在母爱的支撑下再耗二十年,耗到女儿出嫁,耗到自己退休,履历只停在中层。回头一看,人生最好的年份全喂了忍耐。
原主是自己也当了母亲,半夜被妈妈叫起来喂奶,看着怀里的孩子,才猛然想明白一件事――妈妈在成为妈妈之前,先是自己。
她看着妈妈苍老的样子,哭了半宿,还要妈妈哄。可那时候一切都晚了,是她耽误妈妈最好的时光。
她的愿望很短:希望妈妈有属于自己的人生。
林朝就是来干这个的。
任务在她十二岁那年的客厅里就完成了大半,剩下的部分不需要她做什么,只需要她继续当这个“支持离婚”,并且不会因为离婚不开心的女儿就行了。
她本来无所谓在哪读大学,妈妈要调来美国,也希望她能申请美国的大学。她就申请了斯坦福,翻了翻课程目录,好多她都学过了,翻到“心灵哲学”停住了。
――意识是什么?心灵和身体是什么关系?“我”存在于哪里?
一个换过无数具身体的灵魂看到这个课名,跟看到自己的病历似的。
这个她没学过诶,还是斯坦福的强项专业,她又喜欢听头发花白的老教授讲故事,就它了。
出发前一周,妈妈的调令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