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川脑海里的柜组中。
目前还存放有几十万斤土豆,以及20多万斤出头的各种粗粮,细粮。
如玉米,小麦粉,小米,油菜籽以及少部分大米。
另外。
还有就是上级有关部门特批给三十里铺粮食精加工厂,让它用来生产出口之用的炉馍、果馅的各种原材料。
其中有白糖红糖,有花生核桃仁,以及芝麻胡麻油等等。
这些东西都属于紧俏物资。
随便拿到市场上去卖的话,包管抢手的很!
但问题是。
由于叶小川拥有的各种粗粮细粮,以及用来生产出口用炉馍、果馅的这些原材料。
它们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以至于搞的叶小川,都不敢去俞林城外的鸽子市场寻找销路!
因为...风险太大!
虽说红糖、白糖在市场上很受欢迎。
但它毕竟属于战略物资,上面盯得很紧!
如果自个拿出去卖的话,前前后后恐怕得延续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将其全部卖完。
而在见不得光的鸽子市场上。
谁要敢长时间、大批量出售这些紧俏物资?
嘁...不被有心人盯上才怪!
夜路走多了会撞鬼,人久在海边走,又哪有不湿脚的?
所以叶小川在空间里储存的东西虽多,但一时半会儿之间,却实在是没法将它变现。
而刚刚买过来的第一毛纺厂旧址。
却又急需进行改造,急需将其打造成一座集农工贸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大型基础设施。
所以叶小川这才想到了找信用社贷款。
打算先用这笔资金把第一毛纺厂的旧址给彻底改造好、使其尽早投入使用。
也好早点产生经济效益不是?
反正这个时期的贷款利息低的让人发指,综合年利率才一点几。
如果是以‘扶贫贷款’的名义来申请的话,其年利率,甚至不会超过1%!
这么超低利率的贷款,跟白捡的也差不了多少,绝对属于不要白不要...
由于购买第一毛纺厂旧址。
以前打的是天骄日化厂的名义。
是用帮助、改造旧厂房,盘活国有资产,妥善安置毛纺厂剩余家属的名号搞过来的。
但其实私底下。
其实是叶小川想把这块黄金地皮给搞到手,想将它囤积在手里,以后打着滚的往上升值,也好赚取巨额利润!
这其实,也没啥不妥当的..,
毕竟,目前还属于起步阶段的天骄日化厂,在这个时期,根本就拿不出这么一笔巨额资金来搞这些玩意儿!
但叶小川要想搞到这块旧厂房的话?
又必须假借天骄日化...这家集体企业的名义才能整。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因为私人是不能明面上参与如此规模、涉及金额如此巨大的项目的。
所以表面上来说。
毛纺厂的那块地皮,顶着的是天骄日化厂的集体名义,但其实是叶小川在那里自掏腰包、自行购买。
但由于涉及的金额实在是太大了!
短时间拿不出这么钱的叶小川,那就只能想办法搞贷款咯...
这次来找城关信用社办事,叶小川没用化妆品厂,或者是粮食精加工厂的集体名义。
而是以自己的个人名义贷款。
要说个人想贷款80万,在这个时期...那是绝对是不可能的!
放眼整个陕北。
哪怕他在公家单位里上班,而且还担任那一个不大不小的实权领导?
像那种身份、这种地位的人。
他要去想信用社,以他的工作证作为担保,然后用个人名义贷款的话?
信用社顶大也就能贷给他万儿八千块...也就到顶了。
再多了的话,信用社是不会放款的...
但叶小川不同!
因为他可以私底下用粮食精加工厂,和化妆品厂入股的股份占有比,作为质押物。
以此去向信用社贷款。
而放眼整个俞林城所有的信用社,谁不知道三十里铺粮食精加工厂和化妆品厂...那真是两只能下金蛋蛋凤凰啊!
只不过。
目前,天骄化妆品厂只是发展势头不错,具体能挣多少钱谁也不太摸得清。
但大家伙都知道:三十里铺的粮食精加工厂,那可不得了啊!!
人家的产品,一盒竟然能卖到20多块钱!
盒子里就那么几块炉馍、果馅...如果只是包上玻璃纸,然后放在本地卖的话?
订多也就卖个3块5块的。
但人家三十里铺粮食精加工厂的本事大呀!
人家压根就不放在本地卖,而是专走出口创汇,专卖港澳台、卖给美洲欧洲。
专门去赚老外的钱!!
而且赚的全是些大钱,全是绿油油的美钞...
牛皮的很!
三十里铺粮食精加工厂的效益非常非常的好,收益好的令人发指。
平常他们向外商供货,搞的还是先款后货这一套...资金链,实在是稳的一批!
所以。
三十里铺粮食精加工厂,它根本就不需要向任何信用社贷款!
以至于好多信用社,轮番派出精兵强将、甚至是信用社主任亲自上门。
去劝说粮食精加工厂,想劝它好歹向信用社贷点款子用用...没门儿!
三十里铺粮食精加工厂的管理干部,也就是那位插队知青熊英,她一句话就把这些人给打发回来了:咱,不差钱!
我们厂的流动资金充裕的呀...哎,你们信用社如果周转不过来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向我们厂子里借点钱去周转周转?
至于利息嘛,我给你们算低一点咋样?
所以。
整个陕北所有的信用社都知道:三十里铺大队的粮食精加工厂极其赚钱,他们的流动资金也极为宽裕。
该厂年底给各股东们分的红利,自然也非常非常的可观!
而作为个人的叶小川,他在粮食精加工厂里,整整占据了20%的股份!!
这,就实在是有点吓人了...
如果按照收益比来推算,信用社的那些精算师们,谁还估算不出来:
这位大股东叶小川同志,他一年分红分到手的钱,对于普通人来说,那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不过妒忌归妒忌,羡慕归羡慕。
奈何...叶小川在粮食精加工厂里的占股,人家是合理也合法的。
——本来就是嘛,集体企业,多半都是由当地社员集资开办的。
在集体企业创办之初,那是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入股的。
而当时谁要是胆子大,敢投资?
谁要是活动能量大,能多借来点钱入股?
那么最终遇到这家集体企业效益好,当初投资比较多的人,当然就能多分钱。
就活该人家大口大口的吃肉不是?
所以。
当叶小川跑到信用社,直接向信用社主任当面提出:
自己可以用粮食精加工厂里所占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向城关信用社贷款的时候?
当场就把城关信用社主任给喜的...原地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