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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便去了我那所谓的乡间别墅,砍了一些细枝嫩条,一试之下,觉得正合我意,非常适用。所以再次去时,我带了一把斧头,准备砍它一批回来;好在那儿有的是树,不一会儿我就砍倒了一批。我把这些细枝嫩条搬进了那圈树篱,等它们晾干可供使用后,又把它们运回洞穴里。到了雨季,我就在洞里尽我所能编了许许多多筐子。有的用来搬运泥土,有的根据需要,用来搬运或存放别的东西。虽说我编的这些筐子还不漂亮,但用起来还是让我非常满意。从此以后,我就多了个心眼,不等筐子用完,见哪个筐子不行了,我就再编一个。特别是又编了几个较深的筐子,用它们代替口袋来装粮食——当然这是我有相当数量粮食以后的事。
花费了许多时间干完这项工作,解决了这个难题之后,我为了满足自己的两项需要,又着手进行了尝试。首先,可以说我没有用来装流质的器皿,有的只是几乎装满了朗姆酒的两个桶,几只玻璃瓶,其中有的是普通尺寸的瓶子,有的是用来装水或酒之类的方瓶。而我从船上只拿到一把大壶,它实在太大,不合我的需要,也就是说,没法拿它来烧汤或炖肉。第二个我想要的东西是烟斗,可我又不可能做一个出来;不过后来我还是想出了办法。
这里的夏季就是旱季,在这整个季节里,我一直在做我的第二道围篱,用树枝编东西。想不到这时又有了一件事干,花了不少时间,我简直想象不出,自己怎么能腾出这么多的时间。
前面说过,我曾打算把全岛都踏看一遍,我也说过,我曾沿着那小溪向其上游走去,一直走到了我那建起小屋的地方,而在那儿眺望四方,可以一直看着位于岛另一侧的大海。现在我拿定主意,要穿越那片土地,抵达海滨。于是我带上枪、斧子,狗以及比平时多的弹药,又随身带上两个饼和一满袋的葡萄干算是干粮,就出发了。我走出那小屋所在的山谷,朝西一望便看到了大海。那天天气晴朗,我能清楚地看到海面那头的陆地,只是不知道那陆地是个孤岛还是片大陆。那里地势很高,从西面朝西南的方向延伸了很大一段距离,依我估计,那片陆地离我这岛不下五六十海里。
我说不清这块地方究竟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只知道这肯定是美洲的一部分,而且根据我所有的观察来判断,这地方靠近西班牙的领地。说不定生活在那里的人全部是生番野人——要是我当初在那里上了岸,我的处境肯定要比现在的糟。如今我开始相信上帝的存在,所以对他的这种安排也就毫无异议,并且相信这种安排是最为妥当的。这么一想,心情也就平静下来了,不再为毫无结果的空想而徒增烦恼,因为以前我常希望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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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下来,把这件事琢磨了一阵,想到了这样一点:如果这是片属于西班牙的海岸,我一定或早或晚会看到这里有船只来往或经过的;如果看不到,那么无疑就是西班牙和巴西之间的蛮荒海岸了。落在这儿的野人手里,那就糟糕透了,因为他们都吃人肉喝人血,任何人被他们抓住,都会被杀了吃掉。
这么思量了一番之后,我不慌不忙地向前踱去。我认为同我那个岛另一端的住所的环境相比,面前的这片天地真的令人赏心悦目:开阔的绿草,地上野花缤纷,处处是青翠欲滴的树丛。我还看到了许多鹦鹉,要是有机会,真想捉一只来,把它养得乖乖的,再教它同我说说话儿。花了一番工夫,我终于捉到了一只鹦鹉,是我用一根树枝把它敲了下来,我等它睁开眼来以后,把它带回了家,但教会它说话却是几年后的事。但话虽如此,我毕竟还是教会了它,让它亲亲热热地叫我的名字。这件事后来还引起了点意外,虽说是小事一桩,但还是有趣的。
这次出去走了一趟,使我大大地散了心。在一些地势较低的地方,我发现了类似野兔的动物和狐狸,但它们同我所见到的各种兔子和狐狸又大不相同。我射杀了这类动物,但根本就不想吃它们。我无需为食物而鲁莽行事,因为我并不缺吃的东西,甚至也不缺好吃的东西,尤其是野山羊、野鸽子和海龟这三样美味,何况还有葡萄干。考虑到我没有来分享的朋友,可以说,我的食品比雷登霍尔市场还丰富;所以尽管我的处境很糟糕,我还是应当感谢上苍,没有让我落到食物极端紧缺的地步。相反,食物不但多,而且很可口。
这次外出,我没有在一天里往前走出两英里以上的经历,因为为了有所发现,我总东转西转,也时时回头走,结果在停下脚步,坐下来准备过夜时,已经疲惫不堪。这时我或者上树睡觉,或者在四周地上插一圈较粗的树枝——也有利用现成的树,把树枝插在两棵树之间——反正目的是一个:野兽如果来袭击我,总是会使我先惊醒过来。
我走到那里的海边,惊奇之余发现我当初把家安在了岛上最不该安家的地方。因为在这边的海岸上,满眼是数不清的海龟,而在岛的另一边,我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只见到了三只。这里还有无数的鸟,种类繁多,其中有些我已见过,有些我还不曾见过,其中一些鸟的肉还很好吃。但是这所有的鸟中,我只能叫出企鹅的名字,其余的我都不知叫什么。
在这里我想打多少鸟就可以打到多少鸟,但我非常节约我的弹药,相比之下我更想打一头母山羊,因为这够我吃上好一阵子。可是尽管这里的羊比我住的那边多,要走近它们却困难多了,因为这一带地势平坦,它们很容易发现我,同我在山上时的情形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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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承认岛的这一边的环境比我住的那一边要好得多,但我一点也不想搬家;因为我既已住在那儿了,对那里的一切也就习以为常了,而现在我虽人在此处,但总觉得自己是出门在外,是在作一番游历。说是这么说,我还是沿着海岸往东走,走了大约十二英里后,就在岸边竖起一根大木桩,算是一个标志,并打算回家。下次再出来时就走岛的另一边,从我住处的东面绕过来,也走到这根柱子为止。至于那次的经历,后面再谈。
回去时我没有走原路,而是另行觅路前进,因为我以为我可以很容易地让全岛的地貌了然于心,所以只要随时看着周围的地形就不怕找不到家。但是我发现自己想错了,因为走了大约两三英里后,我觉得自己已经走入了一个巨大的山谷。这山谷四周山峦起伏,连绵不绝,而且山上林木葱茏,使我除了根据太阳的位置判断以外,没法辩认方向,而且看清太阳的方位也未必有用,因为我还得清楚地知道,在当天的那个时刻,太阳应该在什么方位。
更为倒霉的是,我进入山谷后的三四天里,偏偏碰上了云雾弥漫的天气,连太阳都看不见。我心中不安地胡乱地走,最后只得再摸到海边,我找到那根大柱子,再循原路回去。这时天气酷热,我的枪支、弹药、斧子等东西都很重,所以我也就不紧不慢地往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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