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晴把电话换到另一只手上:
“李大姐,你说。你有什么情况要反映?”
“我去年秋天看到过沈长庚往湖边的芦苇丛里撒东西。那时候天快黑了,我看不太清楚,但看到他拎着一个塑料袋,沿着湖岸走了一段,手往芦苇丛里撒。不是撒地里,是撒在水边的芦苇丛旁边。我当时觉得奇怪,但没多想。后来那些鸟开始死了。再后来有人来查,我就想到了那天的事。”
“你看到他撒了几次?”
“就那一次。但那天他撒了很长时间,沿着湖岸走了好几趟。”
“你当时有没有跟别人说过这件事?”
“没有。我谁都没说。我怕说了之后惹麻烦。他是我邻居,我不确定他平时脾气怎么样。他平时不怎么跟人来往,我也不知道他跟别人闹过什么矛盾。但那天他撒的那些东西,颜色发白,有点反光。天快黑了,能看清那些颗粒在路灯下反了一下光。”
苏晴在笔记本上记下了“颜色发白,反光”这几个字:
“李大姐,你愿意把你看到的这些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吗?不用写名字,只需要注明时间和你看到的内容就好。”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
“我可以写。但我不签字。”
“可以。你写完之后,放在蒋一萍的农家乐,我会让人去取。”
“好。”
电话挂了。
苏晴放下手机,坐在椅子上,片刻之后,她拨了蒋一萍的号码:
“蒋大姐,刚才有一个姓李的邻居给我打了电话,说她去年秋天看到沈长庚往芦苇丛里撒东西,颜色发白,反光。你认识她吗?”
“认识。李桂芬住在湖边的老房子里,跟沈长庚是邻居。她平时不怎么出门,也不爱跟人说话,但她看到的事,应该是真的。”
“她说愿意写一份书面材料,不签名。你到时候帮我收一下。”
“好。她写好了我就告诉你。”
傍晚时分,蒋一萍发来一条消息:
“李桂芬把材料放我这儿了。她说她写得不多,但把她看到的事都写上了。你要的话,我明天带给你。”
苏晴回复:
“好。明天我去取。”
第二天上午,苏晴再次去了月湖镇。
蒋一萍在农家乐门口等着,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苏晴接过信封,没有当场打开,先放进了包里:
“李桂芬那边,她没有表现出紧张或顾虑吧?”
“没有。她放完就走了,看起来挺平静的。”
苏晴点了点头:
“蒋大姐,如果沈长庚最近有什么异常举动,比如又开始往湖边去,或者清理他家地里的东西,你随时联系我。”
“我会注意的。”
苏晴回到车上,没有急着发动引擎,先在驾驶座上把李桂芬那份书面材料看了一遍。
字迹有些潦草,但内容很清楚——她描述了去年秋天看到沈长庚往芦苇丛撒东西的具体时间和位置,并注明那些“东西颜色发白、在路灯下反光”,像是某种颗粒状物质。
材料简短但具体,日期、位置、人物、行为都写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