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典甲据实举劾,然若其所告不审,依律当如何?试申论之。
范增握着笔,手指在案情上划着。
关键证验很明显,是“籍册”:丙说自己晦日赴县役,吏员查籍册属实,乙却说晦日暮时从丙处得粟,这就矛盾了,乙的辩辞不攻自破。
他提笔在纸上写:“关键证验为县役籍册。乙称晦日暮时得粟于丙,然籍册载丙是日赴县役,不在里中,乙辞自破。”
接着第二问,他想:《盗律》里“盗粟一斛”,量不算多,该罚“赀徭役三十日”。
若乙诬丙,就是“诬告”,依《告律》,诬告者反坐,丙若被诬盗,乙就得按盗粟一斛的罪名反受罚。
第三问更简单:里典甲若“所告不审”,也就是告错了。
依《告律》,“告不审者,赀二甲”,但甲若是“非故意”,可能减罚,只斥责就行。
范增提笔疾书,墨汁在纸上晕开,却没写歪一个字。
他写得很顺,这些案件辨析,他年轻时在也乡里就常帮人断些小事,如今不过是换成秦律条文,更规范些罢了。
写完这题,他抬头看了眼窗外。
阳光透过考棚的缝隙照进来,落在纸上,暖了一小块。
他没歇,伸手翻到下一题,目光落在“某亭长乙捕获盗牛者甲”的案情上,指尖再次蘸墨,准备继续作答。
丙部考卷的模拟真实案件,题量较大,也越来越难,到了后面范增也得思索一番。
等答完丙部,日头已到正午,范增只觉得手腕发沉,肚子也饿了。
他从竹篮里拿出油纸包,打开里面的烧饼。
有点硬,却还能嚼,就着考务司送的热水慢慢吃。
年纪大了,这样高强度的答题让他有些撑不住,得歇口气。
吃完烧饼,他又喝了碗热水,才拿起最后一卷。
丁部。
丁部是“治策宏论”,虽跟策论类似,却只围绕秦法展开。
范增打开一看,眉头微挑。
题目很短,只有三题,可他知道,越短的题,要求越高。
第一题:“法、术、势,三者皆帝王之具。然则,治国之根本,当独系于何者?试深论之。”
第二题:“刑用于将过,则奸邪不生。然则,德教礼义,于禁奸止邪之间,尚存一隙之用否?”
第三题:“先王制法,不可易也。然《秦律》自孝公以来,屡有增删。夫‘不可易’与‘适时变’,二者何以两全?”
范增盯着题目,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案面。
这三题问得深啊!
不是考律文细节,是考对“法”的根本理解。
他心里隐约觉得,这题目定是陈墨亲自定的,不然不会这么切中要害。
第一题的“法术势”,他先想到商鞅变法靠的是“法”,可也得有“势”托着。
第二题的“刑与德”,秦重刑,可百姓也需教化。
第三题的“守成与变革”,《秦律》改了这么多次,到底该怎么平衡?
范增没急着动笔,闭上眼睛理思路。
这三题才是明法卷的真重点,得答得扎实,不能浅尝辄止。
他深吸一口气,再次拿起笔,蘸满墨,准备从第一题开始,慢慢写下自己的见解。
_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