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内
相比起出征之前热气腾腾的火炉,这次回来之后的房间明显清凉的许多。
八仙桌上铺着素色的粗麻布桌布,摆着四菜一汤,全是清爽的时令家常。
清炒丝瓜翠色欲滴,上面撒着几粒金黄的蒜末。
凉拌黄瓜切得整整齐齐,淋着香油和老醋,泛着清亮的光泽。
蒸茄子撕成细条,拌着蒜泥和生抽,香气扑鼻;香菇青菜鲜香味美,中间卧着几朵圆润的干香菇。
正中是一大碗冬瓜排骨汤,汤色清亮,飘着几片细碎的葱花,热气袅袅,带着淡淡的肉香。
满穗背上用蓝布背带兜着四个月大的刘穗,小姑娘睡得正香,小脸红扑扑的。
她端起一碗盛好的冬瓜汤,轻轻递到刘浩面前,柔声说道:“最近天气燥热,将军一路奔波辛苦,先喝碗汤退退火气。”
“好的,穗儿。”
刘浩双手接过汤碗,指尖不经意碰到满穗微凉的手指,心中一暖。
他用勺子舀了一口,温热的汤汁滑入喉咙,清甜解腻,忍不住笑道:“穗儿的手艺还是这么好,在战场上吃了两个月的糙米饭,差点都忘了家里的饭菜是什么味道了。”
满穗弯起嘴角,轻轻拍了拍背上的孩子,柔声道:“喜欢就多喝几碗,锅里还有。知道你要回来,我一早就去集市买了新鲜的菜,都是你爱吃的。”
满贵拿起筷子,给刘浩夹了一块排骨,笑着问道:“浩子,我听手底下的弟兄说,你这次出征,亲手斩杀了一个大官?叫什么名字来着?快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刘浩放下汤碗,擦了擦嘴,平静地说道:“的确杀了一个,是陕西总督孙传庭。”
“啥?!”满贵手里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在了桌子上。
他猛地站起身,眼睛瞪得溜圆,不敢置信地问道,“你说谁?孙传庭?”
“那个杀了咱们无数弟兄的孙阎王?浩子,你没跟我开玩笑吧?那可是朝廷的一品总督啊!”
刘浩回复道:“岳父大人,千真万确,不然我怎么能回来呢?”
此话一出满穗有些震惊的看着刘浩现在打量的兴趣一样。
满贵也是很直白的问道:“浩子,您是怎么做到的?”
刘浩讲道:“当时,闯王在王峰山设下三道埋伏,把孙传庭的十几万大军打得大败。”
“他带着残部突围到芦苇荡,我带着弟兄们在那里设伏,混战之中,他被乱兵杀死,也算是一种报应吧。”
“团长,您这哪里是侥幸呢!”
方亮连忙放下筷子,大声说道,“满队长您是不知道,当时情况有多险!孙阎王带着六千督标预备队,全是身披双层扎甲的精锐,眼看就要冲出包围圈了。”
“是团长临危不乱,趁着孙传庭准备放火烧芦苇荡的瞬间,隔着一百二十步,一枪就打中了他的左眼!”
“擒贼先擒王,孙传庭一死,明军瞬间大乱,咱们才能一举全歼了秦军最后的精锐!”
“要是没有团长这一枪,说不定孙传庭真的就逃回潼关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满贵听得目瞪口呆,半晌才回过神来,他重重拍了拍刘浩的肩膀,哈哈大笑道:“好小子!真有你的!我就知道你将来肯定有出息!”
“没想到你连孙传庭都能杀了,真是给咱们长脸了!穗儿,你看看你嫁的好丈夫,多厉害!”
满穗抚摸着怀中孩子的头发,脸上露出骄傲的笑容,轻声道:“爹爹,浩子的枪法本来就好。九年前在阌乡,我就见识过他的枪法,百发百中。”
“今日能击杀孙传庭,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你们可别被方亮忽悠了。”
刘浩笑着摆了摆手,“当时闯王和舅舅在山上拖住了明军主力,孙传庭逃出来的时候,身边只剩下六千残兵,而且个个疲惫不堪。”
“要是没有十几万大军牵制,就凭我们几千人,哪里是秦军精锐的对手。”
“说到底,还是闯王指挥有方,弟兄们拼死作战的功劳。”
“团长您就是太谦虚了。”方亮梗着脖子道,“孙传庭那老狐狸多狡猾啊,之前多少次咱们都让他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