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对不起。”林深说,“你没错。是我没本事。”
他挂了电话,在苏晚家楼下的花坛边坐了很久。冬天的风吹过来像刀子,割在脸上生疼。他看着那扇拉着窗帘的窗户,不知道看了多久。中间有一阵风把窗帘吹开了一个角,他隐约看到里面有一个模糊的身影,一闪而过。他知道那是苏晚。她也在看他。
后来林深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转身走了。他没有回头,因为他怕自己一回头就再也走不了了。他沿着那条路一直走,走了很远很远,走到一个没有人的街角,蹲下来,把脸埋进手掌里,无声地哭了很久。
那一年他二十五岁,第一次真正理解了什么叫“无能为力”。
后来的事情,林深不太愿意回忆。他在那家公司又干了一年多,攒了二十多万,然后跳槽去了另一家更大的建材公司,做区域经理,收入翻了两倍。再后来他自己出来单干,开了一家小型建材供应公司,生意虽然不大,但一年也能挣个四五十万。他买了车,在城郊按揭了一套小房子,不大,但至少是自己的。他母亲终于不用再守那个小卖部了,被他接到了城里,每天在小区里跟老太太们跳广场舞,日子过得舒心了不少。
一切都在变好,除了他的感情生活。
不是没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他条件不错了,有房有车有事业,人也算周正,身边的朋友同事没少给他牵线。他见过不少姑娘,有的温柔,有的漂亮,有的家境好,有的学历高。但每次坐到相亲桌上,他都会不自觉地想起苏晚,想起她笑起来左边嘴角比右边高的样子,想起她在走廊里追上来抱住他腰的温度,想起她说“我等,我一定等”时的坚定,和最后说“我们算了吧”时的疲惫。
他跟那些姑娘吃过几次饭,看过几场电影,有的也试着相处了一两个月,但总差那么一点什么。说不上来,就是心里有一块地方空了,怎么都填不满。
他的朋友周磊骂他:“你是不是有病?都过去多久了?人家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你还在这念念不忘的,有意思吗?”
林深笑笑不说话。他不怪周磊骂他,因为周磊说得对,他确实有病。那种病叫“放不下”。他放不下那个夏天,放不下那个在走廊里哭着抱住他的姑娘,放不下那些年在城中村出租屋里一边吃泡面一边给苏晚打电话的日子。那些日子穷得要命,苦得要死,但他现在回想起来,竟然觉得那才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因为那时候,苏晚还是他的。
现在他什么都有了,唯独没有了她。
所以当苏晚忽然出现在这个酒吧,坐在他旁边,说“我后悔了”的时候,林深的第一反应不是激动,不是欣喜,甚至不是意外。他的第一反应是一种奇怪的、说不清道不明的苦涩。就像一个孩子攒了很多年的零花钱,终于买得起那件橱窗里的玩具了,但走进去才发现,那家店已经关了。
“你喝多了。”林深又说了一遍。
“我知道我说的话听起来像醉话。”苏晚把酒杯里剩下的酒一口喝完了,那杯长岛冰茶的后劲很大,她的脸颊迅速泛起了红晕,连脖子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色。“但你信不信,这些话我清醒的时候也想说,只是说不出口。”
她伸出手,又一次覆上了林深的手背。这一次她没有很快缩回去,而是慢慢地、一根一根地分开他的手指,把自己的手嵌了进去。十指相扣。那个动作那么自然,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好像这八年只是一场漫长而糟糕的梦。
林深低头看着两个人交握的手。苏晚的手比以前粗糙了一些,指节处有薄薄的茧,不知道是干什么活磨出来的。她的无名指上有一圈浅浅的白印,那是婚戒留下的痕迹,即使摘掉了,那道印子还是清清楚楚的,像一道没有愈合的疤。
“你过得好吗?”林深问她。
苏晚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个笑容里有太多东西,自嘲、无奈、疲惫,还有一点点倔强。“怎么说呢,”她偏着头想了想,“说好吧,也谈不上。说不好吧,也不至于。就是……活着呗。”
她没细说她那几年是怎么过的,林深也没问。但他大概能猜到。嫁给那个家里开厂的男人,嫁过去才发现光鲜亮丽的表面下是数不清的窟窿。那男人好赌,赌输了就喝酒,喝了酒就打人。苏晚忍了三年,终于在一个深夜拖着行李箱走了,什么也没要,净身出户。这些事不是苏晚告诉他的,是后来林深从别人嘴里零零碎碎拼凑出来的。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苏晚现在就坐在他面前,带着那一身风霜和疲惫,还有那双依然好看的眼睛。
“林深,你还单身,对吧?”苏晚看着他,目光灼灼的,酒精让她褪去了平日里的所有防备和矜持。
“嗯。”
“那……”苏晚咬了咬嘴唇,那个动作跟八年前一模一样,“我们还有可能吗?”
“那……”苏晚咬了咬嘴唇,那个动作跟八年前一模一样,“我们还有可能吗?”
这个问题像一颗石子投进了林深心里那片沉寂了很久的湖,荡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他看着她,看着她被酒吧灯光照亮的侧脸,看着她眼睛里那一点微弱的、小心翼翼的期待,忽然觉得鼻子很酸。
他想起了很多事情。想起那年冬天他在她家楼下花坛边坐着的那个下午,想起他蹲在无人的街角哭得像个傻子,想起他后来很多个失眠的夜晚翻来覆去地想“如果当初”。如果当初他更有钱一点,如果当初他能拿出那十八万八,如果当初他不是那么无能,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是不是苏晚就不用嫁给那个会打人的男人?是不是她就不用受那些苦?是不是他们现在应该已经结婚好几年了,也许还有了孩子,住在他后来买的那套房子里,周末一起逛超市,吵架拌嘴,然后再和好?
他想了那么多年,想到最后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如果。所有的“如果”都是假的,只有结果是真的。结果就是,他们分手了。结果就是,她嫁给了别人。结果就是,他花了八年的时间,终于活成了当年她母亲想要的样子——有房有车有事业,算得上半个成功人士。但那个愿意陪他吃苦的姑娘,已经不在了。
坐在他面前的这个女人,不是当年那个在走廊里哭着抱住他腰的苏晚。她是另一个苏晚,是一个被生活打磨过、伤害过、也伤害过别人的苏晚。她后悔了,但这不代表一切可以重来。
“苏晚。”林深反握住她的手,很紧,紧到他能感觉到她手指的骨骼和脉搏。“我花了八年时间,才学会一件事。”
“什么事?”苏晚的声音轻轻的,带着一点颤。
“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不是说后来你有了,就还能再捡回来。就像……就像小时候看中了一个玩具,买不起,等你长大有钱了再去买,那个玩具已经不在了。就算还在,你把它买回家,也不会再有小时候那种快乐了。因为它不是那个玩具了,你也不是那个你了。”
苏晚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碎掉了。她没说话,慢慢地抽回了自己的手,低下头,看着空荡荡的掌心。酒吧的灯光落在她的睫毛上,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你说得对。”苏晚的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几乎被爵士乐盖过去,“我不是当年的苏晚了。你也不是当年的林深了。我们都回不去了。”
她抬起头,努力挤出一个笑容,但眼泪还是掉了下来。一滴,两滴,落在吧台上,晕开小小的水渍。
“那这瓶酒,你请我好不好?”苏晚用指腹擦掉眼泪,笑着指了指那瓶刚打开的威士忌,“就当……就当给我们的故事画个句号。”
林深也笑了,眼眶红红的,但他忍住了。他抬手叫来酒保,指了指苏晚面前那瓶酒:“这瓶酒算我的。再给她加一份果盘,多放点樱桃。”
苏晚看了他一眼,忽然又笑了,这次是真的笑,带着那种左边嘴角比右边高的、让林深熟悉到心颤的温柔。“你还记得我喜欢吃樱桃。”
“记得。”林深说,“一直都记得。”
他们又坐了一会儿,喝完了那瓶酒,吃了几块西瓜,把樱桃都挑着吃了。苏晚说了她后来的很多事情,说的时候语气平淡得像在讲别人的故事。林深听着,偶尔插一两句,更多的时候是沉默。沉默不是无话可说,而是想说的太多,反而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凌晨一点多,林深送苏晚上了出租车。她住在城南,他住在城北,不顺路。关上车门前,苏晚忽然叫住了他。
“林深。”
“嗯?”
“你真的特别优秀。”她看着他,眼睛里有酒意,也有真诚,“当年我说的那些话,我从来没后悔过。我说你是我遇到过最好的人,是真的。现在也是。”
林深站在车门边,夜风吹过来,带着初夏的潮湿和温热。他看着苏晚被车内灯光照亮的侧脸,想说点什么,但最终只是点了点头,说了声“路上小心”,然后关上了车门。
出租车汇入深夜的车流,尾灯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红点,消失在路的尽头。林深站在路边,看着那辆车彻底没了影,才慢慢转过身,往回走。
他的手机震了一下,是苏晚发来的消息:“谢谢你请我喝酒。很高兴今晚遇见你。保重。”
林深看了那条消息很久,手指在输入法上悬了半天,最后只打了两个字:“保重。”
他没有说“晚安”,因为从今以后,他们不会再互道晚安了。他没有说“再见”,因为他知道,有些人,见了这一面,就真的不会再见了。
回去的路上,林深给周磊发了条消息:“明天有空吗?请你喝酒。”
周磊秒回:“你又发什么神经?大半夜的。”
林深没回,把手机揣进兜里,仰头看着城市灰蒙蒙的夜空。今晚没有星星,连月亮都躲在云层后面,只有远处高楼上闪烁的航空灯,一下一下地亮着,像一个人的呼吸,缓慢而执拗。
他想,明天他要去银行取一笔钱。不是十八万八,那个数字已经没有意义了。他想给母亲转一笔账,让老太太别省着了,该花就花。他还想给自己买一块好一点的手表,不是什么奢侈品,就是一块像样的、能戴很多年的表。他想对自己好一点,因为他忽然发现,他欠自己的太多了。
这些年他一直活在过去里,活在那个“如果当初”的假设里,活在那个“等我挣够钱就回去娶你”的执念里。他以为只要挣够了钱,一切就会好起来。但今晚他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买不回时间,买不回那个愿意在走廊里哭着抱住他的姑娘,买不回一个十八岁的夏天。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终于可以往前走了。
带着那道疤,带着那些回不去的时光,带着那瓶酒和那句“保重”,他终于可以像所有成年人一样,体面地、沉默地、不留痕迹地,翻过这一页了。
凌晨两点,林深回到自己的出租屋——不,现在是他买的房子了,两室一厅,朝南,阳光很好。他洗了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最后他拿起手机,打开音乐软件,放了一首老歌。那是他和苏晚在一起的时候经常听的一首歌,陈奕迅的《好久不见》。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他听着听着,忽然笑了。不是苦笑,是那种真的觉得有点好笑的、释然的笑。他想起自己今晚跟苏晚说的那些话,什么玩具啊、错过了啊、回不去了啊,矫情得要命。但没办法,他就是这么个人,骨子里还是当年那个在县城念书时喜欢抄歌词的少年。
只是那个少年已经不在了。他变成了一个三十二岁的、眼角有细纹的、头发比以前稀疏了不少的中年男人。他学会了喝酒应酬,学会了察观色,学会了在生意场上跟人勾心斗角。他变成了当年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但没关系,因为他也学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接受。
接受自己不是万能的,接受爱情会输给现实,接受有些人注定只能陪你走一段路,接受所有的遗憾和意难平,然后带着它们,好好地、认真地、不回头地,继续走下去。
那瓶酒的钱他后来还是付了。不便宜,小两千块。但他觉得值。不是因为那瓶酒有多好喝,也不是因为那顿酒让他跟苏晚重归于好。而是因为那瓶酒让他终于跟过去做了一个了断。像一个仪式,郑重其事的,虽然发生在深夜的一个不起眼的酒吧里,没有鲜花,没有掌声,甚至连一个像样的告别都没有。
但有时候,告别就是这样。不必轰轰烈烈,不必泪流满面。只需要一瓶酒,一碟樱桃,和一句“保重”。
然后转身,走进各自的生活里,再也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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