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感觉很难形容,激动和感动交织在一起。
但更多的,是历经大起大落之后的平静。
折磨我们数日的无人绝境,到此,终于走到尽头。
我望着前方开阔平整的前路,心里百感交集。
就在这时,对讲机再次响起。
罗鹏的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惊喜响起:
“我靠!有信号了!手机在这里居然搜到信号了!”
听见对讲机里罗鹏激动的喊声,我下意识摸出手机,屏幕却是一片漆黑,早就没电自动关机了。
无人区全程没有信号,手机等同于一块废铁,我索性一直没充电。
我拿起对讲机开口问道:“你手机还有电?”
“刚插上车载充,没想到真搜到信号了,就一格!”
对讲机里,罗鹏的声音激动得发颤。
也难怪他这么亢奋,只要有信号,就代表我们离文明世界不远了。
我连忙停下车,然后从背包翻出数据线,插到车载接口上,给手机充上电。
罗鹏和苏晚见我停车,也依次停靠下来。
引擎熄火,震耳的轰鸣骤然消失,旷野里只剩下风擦过地面的沙沙声响。
推开车门,双脚踩实土地的一瞬间,腿肚子猛地发软。
之前二十天,全靠着一股求生的硬劲死撑。
所有精力都用来盯路面,预判危险,根本顾不上身体的透支。
可一旦停下,连日缺觉,少吃干粮,高强度赶路积攒下的疲惫。
像蓄了许久的洪水,一下子全部涌上来。
我扶着车门稳住身子,缓了好半天,力气才慢慢回来。
罗鹏和苏晚也陆续下车。
此刻我们三个人,狼狈得像刚从荒原里面爬出来的野人。
脸上厚厚盖着一层风沙尘土,嘴唇干裂起皮,裂口渗着细细的血丝,高原紫外线把肤色晒得黝黑泛红。
苏晚进无人区之前皮肤白净,如今脸上也铺着一层浓重的高原红。
但她骨相还,就算满身沧桑,依旧掩盖不住本身的好看,反倒有种荒野大片里杂志模特的味道。
我和罗鹏就惨了,头发油得打结。
冲锋衣沾满泥渍和冻硬的冰碴,好几处布料磨破,身上混着尘土汗水的味道。
下巴冒出乱糟糟的胡茬,眼窝深陷,眼底布满红血丝。
但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地方,谁还在乎形象?
能活着走出来,就已经是天大的运气。
我们三人原地短暂休整,简单补充了一点能量,我铺开地图核对当前坐标。
罗鹏凑过来,迫不及待开口:“林哥,咱们是不是真快要出去了?”
我指着地图上,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说道:
“咱们现在在这里,再往前开三十公里,就能上109国道,上了国道路就好走很多。”
罗鹏长长吐出一口气,一屁股坐到地上,双手撑在身后仰头感慨:
“终于!总算熬出头了!”
换谁都会激动。
整整二十天被困在无人区里,那些日子有多难熬,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不真实。
我们自己都说不清当初是怎么咬牙扛过来的,更没想到,我们真的撑到了这一步。